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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图书发行

第二节 图书发行



                 第二节 图书发行
  民国时期,铁岭河 (今郊区铁岭镇)的文宝堂和乜河 (今郊区兴隆镇)一家小书店开始经销《三字经》、《百家姓》,还有小说、唱本之类的书籍。东北沦陷后,中国人经销各种图书的专营和兼营书店有所发展,除文宝堂外,还有启文书局、成文厚书局、百货店的书籍部等;日本人开办的有北满堂书店等。
  1946年 3月,中共牡丹江省委领导的牡丹江日报社建立牡丹江书店。开始规模很小,只有两间草房,工作人员4人。主要是发行哈尔滨、佳木斯东北书店出版物。1947年1月,改为东北书店牡丹江分店。行政仍隶属报社,业务受东北书店总店指导。分店负责领导14个县支店和市内4个分销处。8月,分店由西长安街迁到东长安街,营业面积 140平方米。并在发行工作中开始出版图书,有《红色的鹰形地带》、《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等,还翻印大量老解放区出版物。如《论联合政府》、《新民主主义论》、《论解放区战场》、《社会科学基础教程》及张闻天等人编写的《中国现代革命运动史》、《农村调查》等书籍。出版的文艺书籍有《长征的故事》、《八路军总参谋长》及一些通俗读物。此外,还发行学生课本和年画等。
  1948年秋,书店从报社分出,实行独立经营。全面自给。1949年7月1日,分店改为牡丹江新华书店,隶属省新华书店。新中国成立后。图书发行主要是政治理论书籍。配合干部理论学习。发行《共产党宣言》等12种干部必读等书籍;配合“镇反”、“三反、五反”运动,发行《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 4.5万册;配合形势和党的中心工作,还发行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反对现代修正主义等书籍27万册。陆续发行《毛泽东选集》一至五卷( 精装本与普及本)共25 万余册。“文化大革命”后,发行《毛主席语录》30万册。毛主席著作销售量激增,1975年销售量高达50万册。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原因,报废图书金额达24万元。1978年以后,新华书店为适应改革和建设的需要调整内设机构,扩大经营范围。内设教材发行部、城乡批发部、计划发行部、储运部、业务科、财务科、调研科和行政科。经营机构除门市部外,又增设外文书店和朝鲜文书店。书店经营的书籍分17大类,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经典著作、哲学、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文化教育、艺术、语言文字、文学、历史、地理、自然科学、医药卫生、工业技术、农业技术、综合参考。为满足读者需求。采取计划预订。流动供应,机关服务,对口征订。会议服务,图书展销,阵地服务等多种方式发行。实行发行预订为主,零售为辅,并以科研部门、大专院校、工厂、医院、专家学者为重点,实行定向服务,建立联系卡145户,接受读者预订2.8万人次。1984年,进行企业改革,实行“集体承包,照章纳税,自负盈亏”,“费用包干”,“利润承包”,“联销计奖,联销计酬”等不同形式的承包制度。到1985年,年销售额达到375.4万元,是1976年71.9万元的5.2倍;年创利18.2万元,是1976 年0.9万元的20.2倍。现有职工118人,其中二级营业员5人,三级营业员18人,四级营业员21人。市书店依靠供销社建立起农村发行网点。有中心供销点 8处,代销店、分销店300余处,个体书店、书摊100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