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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地方戏

第四节 地方戏



                 第四节 地方戏
  本市曾有两种地方戏,即拉场戏和牡丹戏。拉场戏是东北三省共有的小戏。解放前牡丹江站茶社经常有流动艺人演出拉场戏。1959年本市成立民间艺术团,拉场戏与曲艺同台演出。1962年,该团成立了专演拉场戏的青年戏剧队 ,开始独立演出拉场戏。创作演出 《雨夜送粮》、《不老松》、《争儿记》、《三少年救火车》等。其中《三少年救火车》于1960年参加黑龙江省地方戏会演荣获音乐设计奖。1964年民间艺术团停办。
  1959年,本市成立地方戏实验剧团——牡丹戏剧团。从市京、评剧团抽调部分老戏曲工作者为骨干,以山东红柳子、东北拉场戏和东北民歌曲调为基础,吸收京剧、评剧、河北梆子的声腔板式构成牡丹戏的音乐和唱腔。表演上把东北大秧歌和二人转的手帕、扇子的技巧及兄弟剧种的水袖、舞蹈程式溶于一炉。先后创作演出的剧目有《拷红》、《墙头记》、《红珊瑚》、《刘三姐》、《七七七》等。剧团曾赴海林、宁安、密山、穆棱、林口等县演出。1960年参加黑龙江省新剧种会演。1962年,剧团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