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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二章 广播

章下序



  牡丹江的广播业始于1937年6月1日成立的伪牡丹江放送局,当时用日语播音,1941年12月25日增设汉语播音。
  解放后,中共牡丹江市委于1947年 8月成立牡丹江广播电台并开始播音。翌年改名牡丹江新华广播电台。1949年 5月又改为牡丹江人民广播电台。11月28日牡丹江台合并到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而停播。为弥补本市无广播的缺陷。1951年 1月省台在本市建转播台,转播中央和省台节目。1952年10月建立有线广播站并开始播音。1958年7月1日,在有线广播站和转播台基础上,重建牡丹江人民广播电台并正式播音。1964年9 月。设牡丹江市广播事业局。实行局、台合一体制。1968年2月地市合并,市广播局建制撤销,电台划归地区领导。1973年9月,地市机构分设,广播电台仍划归地委领导。
  为发展牡丹江市的广播事业,市委于1974年 5月,在原战备有线广播站和郊区广播站的基础上筹建市广播站,1975年1月2 日开始转播节目,边转播边建设。1978年5月,市广播站正式建立并广播,1982年10月1日,市广播站改为市广播电台,建立调频广播开始播音。1983年9月,地、市机构合并,地、市广播事业局和地、市广播电台同时合并,变成牡丹江市广播事业局和牡丹江人民广播电台。原市局(台)一部分工作人员和设备留给了郊区,成立了郊区广播局。1984年2月,市广播事业局改为市广播电视局,开始局、台分设。
  30多年来,牡丹江市广播事业机构日臻完善。它为宣传党和政府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党的理论、思想,传播当地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建设信息与成就,丰富人民群众文娱生活等,均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