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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电视转播台

第二节 电视转播台



                第二节 电视转播台
                 一、八○四台
  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八○四台。设在海林县三道河子乡与林口交界的大锅盔山颠。办公室设在山下,与林场毗邻。1971年 4月由省广播事业局投资兴建,1973年7月1日竣工,隶属省广播事业局。其任务是向牡丹江、鸡西、佳木斯、双鸭山、鹤岗等地区传送、转播中央和省的电视、广播信号。1975 年5月将八○四台划归牡丹江地区领导。山上建有机房、宿舍、食堂、招待所,总建筑面积为240平方米。1980年9月扩建到640平方米。发射台坐标为东经129°51′,北纬45°16′5″,海拔1 184米,自立式发射铁塔高76 米,发射增益8分贝,覆盖半径96公里,覆盖人口300万。是东北地区第二座高山台,是本省东部地区微波枢纽站。1983年9月划归牡丹江市,1985年末全台有职工48人。
               二、镜泊湖无线电视转播台
  1985年12月30日,镜泊湖无线电视转播台建成并开始转播,隶属市广播电视局。该台为镜泊湖区半径20公里范围内的观众转播中央及省电视台第一套节目和省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台址在镜泊湖区小龙头山北、东崴子山上。坐标东经129°39′,北纬44°0′12″,海拔494.4米,自立式铁塔高107米。机房230平方米,占地面积640平方米。装设功率1 000瓦中波广播发射机1部,频率1 521千赫,转播省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装有彩色电视发射机1部,功率1 000瓦,用11频道播出。每周一、三、五,转播省电视台第一套节目;每周二、四、六、日,转播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编制27人,办公室暂设在市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