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一章 卫生防疫
章下序
解放前,伪市公署设卫生防疫机构只为统治阶级服务,防治条件很差,每年传染病仍不断流行。据伪牡丹江省公报记载:1936年市区共发生赤痢、天花、猩红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回归热和麻疹等传染病206例,死亡16人,病死率达7.77%。
解放后,市政府积极发展卫生保健事业。1947年市政府制定饮食、浴池行业卫生条例,加强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新中国成立后,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有计划地推行一些预防疾病的措施。1950年秋开始为市民普遍接种牛痘。经过连续两年的奋战,终于在1952年消灭天花。随后又消灭了回归热。1953年成立市卫生防疫站后,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高了过去常被误诊的布氏杆菌病、流行性出血热、森林脑炎等疾病的确诊率;并发现牡丹江水系中喇蛄带有肺吸虫囊蚴。1962年在国内首批合作研究口服三价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的课题获得成果。“文化大革命”中,卫生防疫工作瘫痪。1967年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发病 985例,死亡98人。同时,开始出现狂犬病。1968年年度疫情报告因无人管而出现空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市卫生防疫工作发展较快。1979年重建各区卫生防疫机构,并成立市职业病防治所,1980年成立市结核病防治所。1983年7月1日实施《食品卫生法》(试行)后,食品监督监测工作步入法制管理轨道。两年间,阻止205吨污染变质食品上市,发现和处理4起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进一步控制麻疹、脊髓灰质炎、白喉、地方性甲状腺肿等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