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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

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



                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
                 一、天  花
  清末民初,开始接种牛痘预防天花。东北沦陷时期每年也种痘,由于接种面小,未能控制天花流行。解放后,本市1946年继续种牛痘。1950年11月25日开始培训种痘员400人,种痘84 550人。经过积极防治,1951 年市内仅发生天花9例。到1952年市内已消灭天花。1953—1962年继续实施(初复)种痘。1963年以后,每隔六年普种一次。中间年代为婴儿进行初种或补种。1981年按卫生部通知停止种痘。
                 二、霍  乱
  1946年本市流行霍乱,7月20日发现疫情,市防疫委员会先后6次发布告,动员各界募捐资助防治霍乱,号召全市人民开展防治工作。疫情以铁岭区和阳明区为最重,逐渐蔓延到金铃、工场、七星等区。经过奋力防治,到9月21日疫情得到控制。共发病572人,死亡 304人,病死率 53.1%。在防治过程中。朝鲜族医生李龙吉、日本友人后藤澄渡不幸染病身故。在防疫中有126 名有功人员受到奖励。1947年秋,工场区内有散在的霍乱病人发生,由于发现早,治疗及时,疫情很快得到控制。此后再未发生。
                三、脊髓灰质炎
  1955年卫生部将此病列入法定传染病。1959年 4月本市发生脑炎型脊髓灰质炎7 例,死亡3人。1962年给2个月到7岁的 60 952名婴幼儿服用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发病率由1958年的10万分之 18.7降到10万分之1.49,保护率达91.4%。1964年全国脊髓灰质炎大流行波及本市,全年发病286人,死亡19人。后来国家定期供应疫苗,1965—1979年发病率降至10万分之2.17—0.25。1980—1985年未出现麻痹型病例临床报告。
                 四、麻  疹
  1948年市郊磨刀石村发生麻疹164例,死亡45人,病死率27.4%。以后每年都有流行。1955年在9个居民委及1个自然屯进行抽样调查,近3年内麻疹平均发病率为5.88%,死亡率为0.7%,疫情漏报率为70%。1957年全市疫情报告1 927例,死亡34 人。抽调30名医务人员,派出9个防治组进行防治。1959年发生麻疹4 073例,死亡238 人,病死率为5.84%。同年11月14日市人委下发牡丹江市防治麻疹工作方案,下发1.28万人份的预防药品。1964年麻疹发病 9 363例,为历史最高年份。1965年应用麻疹活疫苗,当年见效,发病数降至 2 639例。据1965—1972年统计,8年发病总数6 803例。1974年省卫生厅决定在本市开展消灭麻疹试点工作,对全市 6个月至14岁儿童和学生接种麻疹活疫苗,接种率达 95.2%,基本控制麻疹的发生。1983年实施计划免疫后,效果更佳。1983—1985年,3年累计发病53例,无1人死亡。
                 五、病毒性肝炎
  1959年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流行性肝炎防治草案》,普查40个单位的11 437人,发现肝炎病人682例,患病率为6%。1960—1961年,发病率在 10万分之81.6—169。1965 年,上升10万分之311.3。1974年推广澳抗检测诊断乙型肝炎。1979年抽查1 038人,患病毒性肝炎48例,患病率为4.62%。1980 年成立市防治肝炎办公室,深入开展防治工作。1981—1982年,发病率持续在10万分之193—195,到1985年,本市肝炎发病率为10 万分之85.92。
                 六、狂犬病
  1955年狂犬病被列入法定传染病,发现狂犬病按规定及时报告。市内1966年以来,养狗者增多,此病不断发生,为此多次捕犬。1982年 6月市政府发布告,组织捕杀狂犬、野犬。1984年市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市区、近郊养犬的通告》,同年捕杀野犬749条。1985年捕杀450条。因多数犬主将狗转移,捕杀率不高。狂犬伤人后申请注射抗狂犬病血清、疫苗的人数逐年增加,出现疫苗供不应求现象。1966—1985年共报告狂犬病39 例,都是由狗咬伤而发病全部死亡。
                 七、流行性感冒
  1956年前无此疫情记载。1957年全国性流感波及本市,3月中旬发现首例病人,到4月20日共收到报告流感病人25 839例,死亡 9人。1969年此病再次流行,市卫生防疫站首次分离出地方株流感病毒。1977年秋又流行,温春一带最重,温春农校某班学员发病率达 90%;牡丹江水泥厂日门诊量达120人次;居民发病率为30%。1979—1980年间再次流行,但症状较轻。
                 八、白  喉
  1949—1954年市内每年都有小范围流行白喉,共报告444例,死亡61人,平均病死率13.7%。1955年普遍注射白喉类毒素后,发病得到控制。1959年对1 374名儿童做锡克氏试验,有56.4%儿童无免疫力。1961—1965年再度流行,共报告129例。60 年代后期开始全面推行百白破三联制剂,并在小学新生中实行加强免疫。还侧重劳动教养部门的预防工作。1966—1983年共发生14 例。1984年以后再没发现白喉。
                 九、百日咳
  1955年开始推行菌苗注射,1955—1962年发病率平均为10万分之141.44。1963—1966年持续流行,共发病4 510例,发病率平均为10万分之 349.69。1981年开始用“百白破”三联混合疫苗接种,疫情得到控制。1983年实行计划免疫后,发病率继续下降,到1985年发病率为10万分之3.23。
               十、流行性脑脊髓炎
  1959年发病83例,死亡13人,病死率为15.66%。1967年再度流行,发病 985例,死亡47人,病死率为4.77%。1975—1977 年局部地区流行,累计发病 639例。1980年流行病调查分析证实本市流脑流行菌群为A 群脑膜炎双球菌,B群开始出现。1982年冬,应用流脑A群多糖体菌苗,预防效果显著。1985年建立计划免疫门诊,为10万儿童接种流脑菌苗,市内小学生接种率达95%。发病率控制在10万分之7以下。
                 十一、痢  疾
  1954—1958年每年供应2—3万份多价口服痢疾噬菌体预防痢疾,获得效果。但由于作用期短,成本高、有怪味,于1959年停用。同时决定在综合医院门诊设中毒性痢疾抢救室,收治中毒性痢疾34例,死亡6人,病死率降到17.6%(1959年前接诊 16例,死亡10人,病死率62.5%)。1960—1982年曾多次开展细菌学调查及药物敏感性实验,共检出2449株各型痢疾杆菌。到1985年,报告痢疾发病3 073例,发病率为0.5%。
               十二、伤寒与副伤寒
  1948年6月4日市郊四道岭子、大甸子和磨刀石一带发生疫情,共发病31例,死亡 3人。24日东村也发现疫情,发病32例,死亡 3人。发病原因主要是水源污染。1962年牡丹江水泥厂也因水源污染暴发流行伤寒,共发病737例,死亡5人,病死率为0.67%。同年,市内发病1 314例,经过综合防治,1963 年以后疫情逐年下降。1965—1984年,每年发病人数都在100例以内。1985年发病15人,发病率为10万分之2.5。
                 十三、性  病
  在旧社会性病流行较广,危害最重的是梅毒和淋病。据1939年统计,有各种性病 4 136例,其中日本人患病率为8.4%。中国人患病率为10.2%。
  解放后,市政府明令取缔娼妓,对性病患者予以治疗。据1949年统计,接受治疗的有 363人;1950年接受治疗的有351人。实属无力治疗者国家免费治疗。1950年5月《婚姻法》公布后,狠煞宿娼、卖淫。到1960年,全市已消灭性病。1983年以后,市内重新出现性病,1985年报告淋病3例,引起政府和卫生部门高度重视。
                  十四、麻疯病
  本市属麻疯病非流行地区。1958—1963 年由山东等地流入本市的居民中,出现8例病人,其中 5例送辽宁省复县及吉林省延边麻疯病院治疗。1982年成立地区皮肤病防治所,设麻疯病室。1984年增加氯苯酚嗪,称三联化学疗法,效果显著。到1985年,共发现外地来本市的麻疯病人47例,治愈32例,死亡9人,其余6人还在治疗中。
                  十五、结核病
  1951年10月本市开始卡介苗接种,对2个托儿所、21所学校进行接种(皮内法),共接种1 939人。接种8周后调查,阳转率为70%。1952年8月市卫生工作者协会为31 所学校学生接种卡介苗3 717人。1958年成立市卡介苗接种推行委员会,1959年接种12022人(划痕法)。1982年卫生部规定,卡介苗接种应以新生儿为重点。1984年一律恢复皮内法接种,以确保免疫效果。同年春,按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方法调查,婴儿卡痕率为74.3%,到1985年提高到80.8%。
  70年代对活动性肺结核进行普查,患病率 9.9%—11.2%,采取查出必治,治疗彻底的原则,开展群防群治。1984年患病率降到3.1‰。儿童结核性脑膜炎、粟粒型结核病已很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