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方病防治
第二节 地方病防治
第二节 地方病防治
一、碘缺乏病
本市为碘缺乏病(地方性甲状腺肿)地区。1959年普查发现地方甲状腺肿病3 000 例,当时投碘糖丸治疗,持续 2年。1979年,根据国务院批转《食盐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暂行办法》,本市开展普查,共检查171 692人,发现地甲病患者9 064例,患病率为 5.28%。市政府决定,由卫生、粮食、供销等部门合作,在食盐中加碘。1980年普查 466 575人,普查率达91.17%,查出地甲病人43 426人,患病率为9.3%。同年,经省、地两级检查验收,治愈率为8 0.4%,超过省定标准;并抽查食盐供应点,食盐全部含碘。由于常年坚持食盐加碘,使患病率由1979年的5.28%下降到1985年的1.4%。
二、森林脑炎
牡丹江林区是最早发现森林脑炎疫区之一。1952年发生31例,死亡18人。1953年开始注射疫苗预防。1955年,从柴河林区死于森林脑炎的人体内分离出 3株森林脑炎病毒。1956年,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设森林脑炎病毒实验室,配合临床和流行病学研究。1959年,中央流行病学和微生物学研究所同省卫生防疫站与牡丹江林业医院合作,在柴河林业局大青沟林场考察,从捕获的森林蜱内分离出森林脑炎病毒,阳性率为 40%。确认该地区为森林脑炎自然疫源地。到1979年,牡丹江林业医院共收治森林脑炎病人 204例。1979年,市传染病防治院和地区医院共收治38例。患者多为农民,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用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39例,治愈38例。军事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微生物研究所与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合作,应用免疫荧光法检测特异性抗体,为早期诊断森林脑炎提供先进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