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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三章 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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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前,劳动妇女普遍缺乏卫生科学知识,妇女和婴儿的健康大多听天由命。接生主要靠民间产婆,产妇和婴儿死亡现象经常发生。1929年(民国十八年)牡丹江始有新法接生的助产士。东北沦陷后,日本移民增多,日本人产院增加,中国人也开始办产院。到1945年解放前夕,市内共有产院20家。但大多数产妇,特别是农村产妇,仍然沿用旧法接生,加上缺医少药,无力求医,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仍然很高。
  新中国成立后,相继成立市、区妇幼保健站(院),开办新法接生培训班(培训接生员),农村普遍建立接生站,广泛推广新法接生。随着广大劳动妇女文化科学知识水平的提高和助产士的增加,到1980年新法接生率达 98%,进入80年代后,加强市、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又推广科学接生,开展围产期保健工作。1985年全市有90%实行科学接生,有10%实行新法接生。同时,对劳动妇女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对妇女病开展普查和重点治疗工作。
  儿童保健工作是解放后逐步发展起来的。到1985年幼儿园、托儿所遍布工厂、企业和街道。儿童入园、入托率近 60%,托幼保健事业逐步提高到新水平。定期为儿童体检,对儿童流行病和多发病广泛进行预防接种,积极开展治疗。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