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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药品检验与监督

第一节 药品检验与监督



               第一节 药品检验与监督
  1953年牡丹江市成立药品检验所,建所初期编制 3人。药品检验最初利用市肉类加工厂药厂的化验室和仪器设备进行。1960年 5月开始购置部分设备,调入药师,按中国药典规定的理化分析方法下药厂检验。1964年派2人去省学习化学分析和中药鉴定等方法。1966年9月增设两个检验台和一些基本设备。因“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药品检验停滞( 1968—1973年,药检所与市卫生防疫站合并 )。1974年大搞中草药制剂,因标准不明无法检验。后根据中央对中成药检查要求,增加卫生标准,派 2人去省学习,回来后开展无菌检验,并为各药厂培训无菌检验人员30名。1978年建立动物试验室,开展热源检验工作。1979年根据卫生部的通知,对各药厂生产品种进行整顿,力求使药品质量达到标准化。
  1985年医药、卫生和工商行政部门联合对药厂、药店、医院药局、个体开业医及农村供销社进行两次药品质量检查,有6家药厂全部合格,12个制剂室有8个不合格,30个药品经营业点有 1个不合格。同时,查出国家公布淘汰的药品71种,共194.34万盒(瓶),价值49万元;假药7种,共1.86万盒(瓶),价值1.5万元;伪劣(失效、变质)药品64种,共 5 000公斤,价值19.2万元。以上药品全部销毁,并销毁一批无生产批号和注册商标药品。取缔游医兼药贩23人次,没收其非法证件。
  1985年共受理药品检样566件,合格率为50.5%。到年末,市药品检验所职工增至26人,其中专业人员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