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医疗卫生机构 第二节 医疗卫生机构
一、医疗机构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中医傅季康父子在乜河街开杏林堂药铺坐堂行医。1917 年(民国6年)中医陶宪文在牡丹江开药铺行医;翌年又有张希德开设牙院。1925年(民国14年)中医孙维钧开延寿堂药铺,也坐堂行医。1928年(民国17年)孙桂林聘请俄罗斯西医师布拉阿德茨夫开办安埠疗病院。1936年牡丹江行医人员,多在各自开办的小医院、诊所和助产所开诊行医。牡丹江建市后,成立市保健所、传染病舍、满州纸浆株式会社医院、光明医院、电电医院等 5家公企医疗卫生机构,另有10家私人诊所。到解放前夕,本市已有市立医院、传染病院、满赤医院、满铁(牡)医院、妇人病院、电电医院等7家公立医院、3家日伪陆军医院、29家私立医院、45家私人诊所、58家中医诊所、11家牙科诊所和20家产院。1945年 8月战乱中,市内医院多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剩下的医院、诊所也都关闭。解放后市内仅有私人医院、诊所 8家。1945年冬铁路医院门诊部首先恢复开诊。1946年建立市公共医院,不久该院交军区随军转移;然后建立市立医院、绥宁省医院和军区大众医院。私立医院有贫民、大东、延生、济民、宁北、哈尔滨和齿科等7家,私人诊所有20家。1948 年市总工会建工人医院,设病床71张。另有大东、济民和怀安(工农)等私人医院合并组成联合医院,还有医联医院、中医联合医院、第二中医联合医院、中西医联合医院、中医联合诊所等个人集资的院、所28家。1949年,联合医院、医联医院和省第二医院的部分科、室合并到市立医院。1957年各区、公社(乡)也建立卫生所,开始形成市、区、乡三级医疗网。1960年牙科诊疗所改为市口腔保健院;市中西医联合医院改为东安区医院;市第二中医联合医院改为西安区医院;中医院东一门诊部、联合诊所七星分诊所和牙科联合诊所东一分诊所合并,组成爱民区医院。1965年各公社卫生所分别改称乡卫生院。1979年以来,各大工厂职工医院和驻军医院相继对市民开放,缓解了市民“看病难”的问题。到1985年,市内有各类医院30家(市级7家、区级4家、乡级5家、厂企14 家),工厂、企业卫生所 242家。此外,郊区有村卫生所62所。
1985年牡丹江市市级医院简介
1985年牡丹江市区级医院简介
二、其他机构
1953年建立市卫生防疫站,编制50人,后增至98人。1958年建立市药品检验所,编制 3人,后增至21人。同年建立市卫生宣传教育所,编制 5人(1981年隶属市爱卫会)。1979年建立市职业病防治所,编制 7人,后增至17人,设在市防疫站内(对内为劳动卫生科,对外称所)。1979年建立牙病防治所,编制12人,后增至25人。同年建立市医学情报所,编制 5人,在局内办公;并建立市医学科学研究所,编制 4人,后增至15人。还建立市食品卫生监督所,编制12人,设在市防疫站内(对内称食品卫生科);市环境卫生监测站,编制16人,设在市防疫站内( 对内称环境卫生科);市卫生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有职工7人,后增至31人。1980年建立市结核病防治所,编制15人,设在市结核病院。1982年建立地区皮肤病防治所,有职工 5人,到1985年增至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