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球类运动
第二节 球类运动
第二节 球类运动
一、篮 球
东北沦陷时期,铁路体育场(现红星文化宫址)设有篮球场。铁路内部员工篮球活动比较活跃,还经常与教联、银行、法院等单位的篮球队进行非正式比赛。1939年铁路篮球队首次以伪牡丹江省名义参加在长春举行的伪满洲国运动会。未取得名次。1943年,以关崇云、徐恩贵为主的教联队吸收铁路队的几名队员(共10人)组成省篮球代表队,在伪东满总省篮球赛中获第一名。第二年伪东满总省篮球赛在佳木斯举行,牡丹江队获第二名。
解放后,篮球运动常抓不衰。1947年。市委、市政府、团市委联合举办全市运动会,设有篮球比赛项目。机关、企业和驻军的10余个男女篮球队参加。此后,市内中小学及企事业单位的篮球赛连年不断。1958年7月,苏联伯力边区男子篮球队来本市访问,1959 年,全国动力男子篮球队、佳木斯市男子篮球队、中国公安男子篮球队、省体训班男子篮球队相继来本市进行友谊比赛。1964年本市男女篮球队均获省第二届运动会篮球赛第二名;1974年获省第三届运动会男女篮球赛第四名;1985年获省第五届运动会男子篮球第四名。
为普及提高篮球运动的水平,市体委注重从学校抓起。1960年开始业余体校增设男女篮球训练班进行重点培养。1975——1977年,男队在省少年篮球分区赛中连续三年三次获得第二名。1978年 7月,男队获省重点业余体校篮球赛冠军;代表省参加全国重点业余体校篮球赛,获第五名。1979年获省重点业余体校男篮第三名。在1981——1983年的省业余体校篮球赛中均获男篮第二名。1984年本市业余体校男子篮球队,再次代表省参加在长春举行的全国业余体校“跃进杯”篮球比赛获第四名(身体素质测验第六名、总成绩第五名)。1985年,又获全省业余体校篮球赛男篮冠军。
二、排 球
1947年,在纪念“五·一”、“五·四”运动会上,首次举办全市性的排球比赛。同年首届高丽民族运动会也进行排球比赛。1949 年5月的市排球比赛,牡丹江铁路局队获男子组冠军,市政府机关队获亚军,东北银行牡丹江支行队获女子组冠军,省立第三朝鲜族中学(现朝中)获亚军。市举办排球比赛以来,参赛队逐年增多,1963年达25个(男队15个、女队10个),驻军022部队获男队冠军,牡纺、机车厂分获第二、三名,牡师专队获女队冠军,朝鲜族中学、牡纺分获第二、三名。
排球运动在基层比较普遍,但真正形成运动队的不多,技术水平不高。在历届省运动会上市男、女排球队的最好成绩是第四名。
三、足 球
全市性的足球比赛始于1947年,以后每隔一两年便组织一次。1959年在省第一届运动会足球比赛中,市足球队获第一名。赛后参加全国第一届运动会,在省足球队员中有半数以上来自本市足球队,队员金东鹤被选入国家青年队。同年市业余体校设足球班,开始为基层培养骨干。1960年市足球队参加全国足球乙级联赛获第七名。在1962年第二届省运会、1974年第三届省运动会及1979年第四届省运动会上,本市足球队均获第一名。1982年第五届省运动会获第二名。1984年8 月12日市体校足球队赴京参加全国业余体校足球邀请赛,获身体素质测验团体总分第一名。
1972年起,市每年都举办足球赛,其中1978——1983年问每年参赛队均在30——40个左右。技术水平以市建材工业公司、北方工具厂、机车厂为最好,多次获得市前三名。
四、乒乓球和羽毛球
新中国成立后,乒乓球运动迅速在全市广大职工、学生中兴起。1953年起,市每年举办一次乒乓球比赛,1958年起增设中、小学组的比赛。1966——1969年中断。
1957年,市乒乓球选手樊云清获省职工乒乓球比赛男子单打第四名和全省乒乓球比赛单打第六名。11月市代表队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乒乓球比赛,获团体总分第七名,樊云清获少年男子单打第五名。1962年在全国乒乓球比赛中樊云清获男子单打第五名,并同王中本获男子双打第二名。1964年马淑琴获省第二届运动会乒乓球女子单打冠军。樊云清获男子单打第二名,市代表队获男女团体总分第三名。1970年 1月李欣获省乒乓球比赛女子单打冠军。1973年市代表队在齐齐哈尔举行的省青少年乒乓球比赛中获女子团体第三名。1974年王少华、党建国在哈尔滨举行的省第三届运动会乒乓球比赛中获男子双打第八名。1975年 3月在鹤岗市举行的全国少年乒乓球比赛中市队获儿童男子团体第五名、女子团体第四名,徐继华获少年男子单打第五名。1976、1977年,两次获得省青少年男子团体总分第二名。1978年获省第四届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男子团体总分第四名、女子团体总分第三名。同年,还获得省业余体校乒乓球赛女子团体总分第二名,李永健和刘莹分获男、女单打冠军。1980年袁滨、刘冬梅再获该项比赛的男、女单打冠军。
1982年市代表队在大庆举行的第五届省运会中,获女子团体总分第三名、男子团体总分第七名。
70年代中期,羽毛球运动在本市开始兴起。各工厂、机关和街道都有活动。1978年共青团市委和市体委首次联合举办羽毛球比赛,因参赛队少,1979年以后,不再举办全市性的比赛。但群众性自发活动始终不断,并逐步进入每个家庭,成为广大群众喜爱的健身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