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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体育经费

第二节 体育经费



                 第二节 体育经费
  解放后,市政府每年都拨出一部分经费解决教育、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开展体育比赛活动的费用。1954年,体育经费(包括市体委职工工资)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管。1955年后,市体委体育经费改由财政直接拨款。1985 年,市体育经费拨款达103万元。其中训练费32.5万元、竞赛和业务费16万元、体育场馆经费16万元、行政费6.5万元。
               牡丹江市内体育事业经费数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