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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家庭消费支出

第二节 家庭消费支出



                 第二节 家庭消费支出
  东北沦陷时期,农民的家庭消费支出主要是生活费支出。贫雇农的生活费支出约占现金收入的94%,其余如教育费、文娱费支出几乎没有。每年的服装费也只有几元钱。
  解放后,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收入的增加,消费支出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不仅生活费支出有了保证,服装费、教育费和文娱费等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例越来越大。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发生显著变化。在穿着方面,由粗布改为细布、化纤布、羽绒服和夹克衫等;主食由粗粮为主变细粮为主;油料和肉食也有较大增加。不少住房由土木结构逐渐被砖瓦结构所代替。人均居住面积1985年达到 14.7平方米,比1976年的7平方米增长1倍。吃上自来水的人口,占郊区总人口的84.7%。1985年郊区农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电视机58台、电冰箱1台、收音机35台、洗衣机27台、摩托车3 辆。另外,农民个人购置大型汽车115辆、小汽车5辆、大中型拖拉机259台和小型拖拉机1 493台。
               郊区部分年度农民生活水平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