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章
李大章
李大章(1900—1976)
李大章,出生于四川省合江县。1920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担任共青团旅欧支部秘书长。1924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5年赴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担任共青团旅莫斯科支部宣传委员。1926年被召回国,到西北军北路军总司令宋哲元部做政治工作。1927年离开西北军,任共青团陕西省委宣传部部长、中共青岛市委书记。一年后,由于叛徒出卖而被捕。1930年西北军被迫撤出西安,乘监狱未被接管之机,说服看守破镣出狱。1932年,在中共广东省委秘书处工作。1935年后,历任河北省委宣传部长、刘少奇的秘书兼中共北方局秘书长、北方局宣传部长及北方局委员等职。任职期间积极建立健全华北局各级宣传教育机构,创办《新华日报》华北版及其他报刊。1942年 9月,改任中共北方局太行分局副书记后,使太行根据地在抗日形势最艰难时刻得到发展与巩固。抗战胜利后,1945年12月,李大章调任牡丹江省委书记兼牡丹江军区政治委员,为宣传中共的各项政策,消除群众的疑虑,首先抓舆论阵地,仅用两个星期,就创办了《牡丹江日报》。并利用一切形式宣传党的主张和政策,使越来越多的人主动靠近共产党,并自愿为之工作;尤其是广大青年纷纷参加革命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土地改革指示,李大章主持制定了《没收敌伪土地及分配条例》,使这一工作在牡丹江顺利开展。这段时间,李大章经常与滞留于牡丹江的张闻天商讨各项重大事宜,致使发动群众,建立武装,剿灭土匪,创立地方政权,恢复与发展生产保护工商业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1946年4 月,李大章主持召开绥宁省临时参议会,并被选为议长。根据中共北满分局的指示,李大章一方面主持与合江省军区部队协力清剿土匪的工作,一方面领导工作团,深入农村开展反奸清算斗争,建立乡村基层政权。于当年秋冬时节,牡丹江地区的反动武装基本被歼。同时,以宁安、穆棱为重点的反奸清算斗争也取得丰硕成果,巩固了地方政权。
1946年年末,李大章调往中共中央东北局,先后任民运部副部长,城工部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等职。1948年 1月,李大章根据调查所发现的土改中侵犯中农利益,破坏工商业政策等“左”的情况,提出意见和解决办法。1949年秋,李大章调四川省工作。先后任中共川南区党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共四川省委第二书记,四川省长。
“文化大革命”初期,李被当作“走资派”批斗、关押。1967年出来工作,复任四川省革委会委员、中共四川省委书记。1975 年秋,调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1976年5月,因病于北京逝世,享年7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