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九
王鹏九
王鹏九(?—1946)
王鹏九祖籍辽宁省黑山县,从小住在宁安县。吉林省立第四中学毕业后,在宁安北关小学为教员。“九一八”事变后,考入日本政法大学。毕业后充任锦州地方检察厅检察官。1937年,到牡丹江任地方检察厅检察官。由于效忠日伪当局,不久便升为荐任官。一直享受日本官吏的同等待遇。1943年10月。他被委任伪东满总省高等检察厅的高等检察官及牡丹江思想矫正辅导院的高等思想检查官。1944年 5月,又任刑事矫正委员会和特别治安庭首席法官。“数年中,在法庭、刑场、牢狱、炭窑中,遭其毒手者不下数万人。”(1946年9月《东北日报》载)
1945年8月12日夜,王随日本高级官吏逃往哈尔滨。在哈尔滨找到国民党专员,并于8月29日加入国民党,改名王裕安,逃往长春。年末以接收大员身分返回哈尔滨,在国民党的市政府任秘书长。1946年6月他被抓获,押回牡丹江市判处死刑。8月14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