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86年4月21日至23日举行。
会议传达了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学习了陈丕显副委员长在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作的关于大庆市开展执法大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普及 9年义务教育安排的报告、关于市物价管理和物价体制改革及1986年物价工作安排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市普及 9年义务教育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孙义盛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大庆市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和加强大庆市安全工作的两项决议。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任命审判员职务的名单。
在会议结束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国邦讲了话。他讲了 6点意见:一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市委的安排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市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工作人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点,联系实际,坚持改革,开拓前进,二要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要动员全市人民认真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自觉地投入到普及义务教育中去,三要大力加强经济法规建设。要把学习贯彻经济法规同全民普法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四要进一步搞好安全工作。要搞好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工作大检查,努力消除隐患,确保全市生产安全;五要稳定物价,搞好物价改革。目前稳定物价的重点是菜、肉、蛋等主要副食品价格;六要抓紧进行召开市三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瑞峰、黄正滨,徐修玲、黄彬文、瞿伯雄出席了会议并分别主持了会议。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19人。市政府副秘书长苑柏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兰春发、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福祥及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