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86年10月27日至30日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国邦、副主任林瑞峰、黄正滨、徐修玲、洪汝源、黄彬文、瞿伯雄,副秘书长孙义盛及20余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田沛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庆枫等列席了会议。
会议期间,委员们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并进行了讨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郑耀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关于访问加拿大卡尔加里市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工农教育办、标准计量局、财政局和市民委的工作报告。通过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发人民代表视察证的决定,通过了财政局关于对1986年财政预算的调整意见。
会议结束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国邦强调,当前要认真学习《决议》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围绕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开展人大工作。要抓住大庆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议、决定,不断提高议政质量,推动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密切与委员和代表的联系,团结全市人民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共同努力实现“解放思想,再找一个大庆油田,原油五千万吨稳产再十年,加快石油化工和地方工业建设,做出新贡献”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