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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批准、转发、印发的通知、规定、办法、通报

市政府批准、转发、印发的通知、规定、办法、通报



  【市政府批准、转发、印发的通知、规定、办法、通报】 1月8日,市人民政府就改进和加强大庆市的催办检查工作,发出《关于改进和加强催办检查工作的通知》。
  1月20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印发大庆市一九八六年科学技术攻关计划的通知》。
  1月30日,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黑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试行办法》。
  2月12日,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清理和整顿“小钱柜”的通知》。
  2月28日,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搞好备耕生产的通知》。
  3月6日,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改善粮、猪、菜定购合同方案〉的通知》。
  3月6日,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税收、财务和物价、外汇大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全省税收、财务和物价、外汇大检查情况和下步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3月17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关于全市地方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3月21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调整市绿化委员会部分成员的通知》。
  4月8日,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的通知》。
  4月7日, 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表彰1985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4月12日, 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发布《大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4月15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鼓励出口商品生产扩大出口创汇的通知》。
  4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整顿大庆市建筑市场的通知》。
  4月18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局、人事监察局、财政厅、民政厅、信访办关于解决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4月18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黑龙江省优待农村优抚对象暂行办法〉的通知》。
  4月24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的《黑龙江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
  4月24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刑满释放解决劳教人员安置的若干规定》。
  5月28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二轻厅关于切实组织好小商品生产和经营的报告的通知》。
  6月5日, 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发布《大庆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6月7日, 市人民政府发出《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工程审批的暂行规定》。
  6月30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
  7月22日, 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心血管病人群监测和糖尿病普查防治的报告》,
  7月22日, 市人民政府发布《大庆市酒类专卖管理暂行规定》。
  7月28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等单位关于1986年商业体制改革几个问题报告的通知》。
  8月18日, 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下达大庆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1986—1990)计划的通知》。
  8月22日, 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汽车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8月24日, 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清查非农业用地领导小组《关于处理违法占地问题的意见》。
  8月25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6)77号文件的通知》。
  8月29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接待省人民代表检查工作的通知》。
  9月1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对农工商联合公司未经办理审批手续占用菜地建厂问题的通报》。
  9月3日,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银行关于积极筹措资金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报告的通知》。
  9月8日,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出口创汇若干问题的规定》。
  9月12日, 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成立“大庆市改革劳动制度领导小组”和“大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9月16日, 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发布〈大庆市城镇排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9月18日, 市人民政府印发《大庆市五个区人武部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笫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9月21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事监察局关于开展向魏兴柱同志学习的通知》。
  9月21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几个问题的通知》。
  9月21日, 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市计委、市人事监察局《关于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和制订15年教育发展规划的安排意见》。
  9月23日, 市人民政府颁布《大庆市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计暂行办法》。
  9月29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对外经济贸易厅、计划经济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分局〈黑龙江省出口商品外汇留成办法〉的通知》。
  10月4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成立大庆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领导小组的通知》。
  10月9日,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改委等七个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86)56号文件的报告〉的通知》。
  10月22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的通知》。
  10月27日,市AM政府转发《国务院关子开展1986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11月6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畜禽肉品检疫(验)的通知》。
  11月7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接待市人民代表检查工作的通知》。
  11月16日,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细则》。
  11月18日,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运输管理的通知》。
  11月19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将大庆师专、大庆师范学校、大庆卫生学校、大庆农业学校、大庆警察学校划归大庆石油管理局管理的通知》。
  11月22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严格控制从外地调入职工的通知》。
  12月8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制止抬价抢购大豆的紧急通知》。
  12月4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大庆市城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办公会议纪要的通知》。
  12月7日, 市政府转发省计经委、省劳动局《关于大庆市牧工商联合公司企业职工从“四场”转为非四场的批复》的通知。
  12月7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标准计量局《关于贯彻实施计量法的意见》。
  12月15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执法工作的规定》。
  12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医药市场管理的通知》。
  12月16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大庆市城镇房屋产权登记、核发证照工作方案的通知》。
  12月23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大庆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12月25日,市人民政府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粮食市场管理的通知》。
  12月25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劳动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