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市委召开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工作会议

法制

法制

市委召开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工作会议



  【市委召开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工作会议】 1986年 3月6日至8日,市委召开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工作会议。石油管理局、石化总厂、乙烯工程指挥部党委,各区、厂、公司、局、院校和市直机关党委负责“经打”工作的人员,“经打”活动中的先进单位代表和先进个人,共 250人参加会议。
  市委“经打”办公室负责人向大会做了工作报告。他说,去年全市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案件106起,结案109起(包括1984年立案的30起),收缴赃款271580元,占应收缴赃款的93%。
  市委副书记李惠新就如何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把“经打”活动抓紧抓好,讲了5点意见:(一)正确分析“经打”斗争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全市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形势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但是,从“经打”斗争实际情况来看,严重经济犯罪活动还没有得到有效制止,一些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还时有发生,甚至还有上升的趋势。因此,决不能放松警惕。各级领导和“经打”干部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自觉地抓好“经打”斗争,(二)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指示,进一步提高对“经打”斗争的认识。党中央、中纪委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斗争的性质、任务和各项方针、政策作了深刻的阐述,中央领导的许多讲话都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搞好这一斗争,中央领导的这些讲话,是深入搞好“经打”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必须反复学习,加深领会;(三)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好大要案的查处。大案、要案和现行案件,危害大、影响大,要集中力量抓紧查处。对够立案条件的较小案件也不能放过,也要认真查处。大要案牵涉的面大,有的与一些机关干部有关,有的往往有保护伞和靠山,查处起来阻力大,难度大。因此,查处大要案件一定要坚定不移,敢于碰硬,决不能心慈手软。要敢于打破关系网,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查个水落石出,依法惩处,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查处各种案件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执行党的政策,正确执行法律;(四)加强综合治理,深入进行反腐蚀教育和法制教育。查处案件只是“一半工作”,“下一半工作”就是要抓住典型案例,向广大群众、干部进行教育。这一工作,要靠全党,靠各级领导干部。党委要抓这件事,党、政、工、团要齐抓共管。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也都要密切配合,搞好宣传。同时,要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各单位要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组织专人做好整章建制、堵塞漏洞的工作;(五)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经打”机构。各级党委要把“经打”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制度,作为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凡是没配齐“经打”工作人员的单位一定要尽快配齐。要注意对“经打”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大力表彰坚持原则、忘我工作的“经打”工作人员。对于给办案工作设置障碍,制造阻力,打击和诬陷“经打”干部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
  
  会议期间,有 8个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介绍了经验。会议表彰了1985年度在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23个先进单位和99名先进个人。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邦林和市人大副主任林瑞峰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