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检察院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1986年5月14日在市三届人大次会议上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庆枫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区检察机关以全国党代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自觉服从于、服务于党的新时期的总任务和总目标,坚持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作为主要任务,并紧紧围绕着“两打”,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较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保卫和推动了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和石油、化工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坚持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始终把中央整顿社会治安要“两年见效,三年好转”的要求作为目标,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主动与公安、法院和司法部门协同作战,从重从快惩处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1985年1月至1986年8 月,市、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罪犯37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了333人,批捕准确率为 97.3%,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起诉的案件295件、442人,经审查,依法起诉了261件、378人,起诉准确率为 100%。所办理的批捕、起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提前审结,案件质量全部达到了省检察院规定的指标。在整个批捕、起诉环节,严格执行办案制度,遵守法定程序,注重突出了一个“准”字,全面开展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依法防止错捕人犯19人,防止错诉人犯8人,追捕漏犯7人,追诉漏犯 8人,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口头纠正34次,提起抗诉案件6件、7人。另一方面,公安和法院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改进性的意见。公检法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有效地保、正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二、坚持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作为主要任务,坚决查处大要案件
  1985年,市、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经济犯罪案件28件、46人,依法起诉了17件、31人,定罪免诉 7件、1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4万余元。在查结的28件经济犯罪案件中,万元以上的12件,占案件总数的43%。其中1万元至3万元的5件,3万元至10万元的4件,10万元以上的3件。1986年1月至4月末,又立案侦查经济犯罪案件15件。其中万元以上的9件,10万元以上的2件,与1985年同期相比,增加了将近3倍。
  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第一,不断提高认识,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摆上主要位置。1985年年初开始,市院提出了“两打力并举的口号,接着,以诃查研究开路,主动出击,摸到一批经济犯罪线索,立案侦查一批经济犯罪案件。 8月份,省委召开打击经济犯罪肇州现场会议,不久,市委召开了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会议,我们及时组织干警传达贯彻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市院又明确要求,市、区检察机关都要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作为主要任务,以主要领导、主要力量抓大要案件。1986年 1月,又进一步调整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打破科室界限,集中骨干力量,使经检的办案人员由52人增加到76人。这样,在思想认识上、指导思想上、领导精力上和力量组织上,都适应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的需要;第二,深入调查,积极发现大要案件线索。为了开辟案源,市、区检察机关先后组成了10个调查组,有目的的到重点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查找案件线索。又于1985年3月、6月、11月 3次由市委经打办牵头,检察机关派出人员会同审计、财务、工商等部门,按系统调查。在这些单位的大力协助下,初步发现 120多件线索。1985年,所办理的12件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都是通过调查发现的。如大庆电业局基建科采购员张艾民贪污罪一案,就是在调查基础上立案侦查的。经侦查查明,被告张艾民以谋私利为目的,背着单位领导,以给电业局买 400型导线为名,伙同安徽省桐城县范岗区贸易货栈经理马金根,采用发假电报、伪造介绍信等手段,先后5次与他人非法签订合同,共贪污公款 12.1万余元。依法起诉后,张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第三,坚持“四定”,从快查处大要案件。对所受理的每起大要案件,都由领导担任办案组长,办案人落实岗位,明确任务,做到定人、定案、定时间、定要求。坚持“四定”,主要以快制胜。如让胡路区检察院在查办王满倒卖落地原油一案时,在发现线索的当天,就连夜召开检察委员会,分析案情,确定办案人员,落实“四定”。第二天办案人员就调查取证,第三天立案,制定侦查计划和措施,第四天赶到发案地齐市富拉尔基区,搜查缴赃,连续工作 5个日日夜夜,将犯罪分子人赃俱获。不到 3个月,就办结了这超重大、复杂、犯罪总额为17万余元的案件。依法起诉后,王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三、坚持着眼全局,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在法纪检察工作中,市、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纪检察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油田法纪案件特点,以办案为中心,突出查办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同时依法惩处刑讯逼供、徇私枉法和侵犯公民通讯自由的犯罪活动。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43件、44人,其中重大责任事故38件、38人,立案侦查11件、12人,依法起诉了3件、4人,被判处刑罚的2件、2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在监所检察工作中,严格执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突出提高改造质量和促进文明管理两件大事。对劳改、劳教场所检察79次,对看守所检察95次,纠正违法8起。配合公安机关对监外执行人员检察3次,并落实管理措施,减少了重新犯罪。
  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市、区检察机关遵照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把工作着眼点放在办案上。一年来共受理人民来信443件,接待来访238人次。按照“分级管理,归口办案”的制度,自行查办124件,转有关部门处理319件。通过处理来信来访,发现犯罪线索59起。同时,调解部分人民内部矛盾趋于尖锐化的纠纷,巩固了安定团结局面。
  四、坚持结合办案,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市、区检察机关根据“两打”斗争的形势发展,反复强调要在办案中落实综合治理任务,把打、防、教、改有机地统一起来。一是开展“检察建议”活动,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仅据1985年前10个月统计,市、区检察机关就在办案中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建议60份,协助98个单位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对免诉人员的帮教工作,对19名免诉人员逐一同所在单位制订帮教合同,并回访考察110多次,使免诉人员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转化;三是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不断消除治安状况的薄弱环节。1985年以来,又新建立6个“联系点”,建设1个精神文明村,改变了重点单位的治安状况;四是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开展群防群治。对职工群众开展法制教育,把行政管理与以法治厂结合起来,推动了安全生产,开辟了综合治理的新渠道。
  五、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支“四有”的检察队伍
  做好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检察队伍,是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根本保证。市、区检察机关立足眼前,着眼长远,有计划地抓了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在思想建设方面,通过整党,边学边改,边整边改,领导带头,为人表率,端正了检察机关的党风;通过学习贯彻上级政法、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正确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和经济领域的形势,加深了对继续执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要从重从快,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要从严从重的方针的理解;通过“争先创优”、“学英模,见行动”的群众活动,立新风,做贡献,树立了检察干警的好形象;通过“四有”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发扬。1985年,共涌现出市检察系统先进单位7个,先进个人49人,市“双文明”单位1个,市劳动模范2人,省先进转业干部1人。在业务建设方面,市、区检察机关下工夫抓了队伍的专业化,多种途径培训干部,系统掌握专业知识。有13人在省政法学院、电大脱产学习,有 157人参加吉大、黑大,刊大等不脱产的自学。其中,黑大法律专业自学成效显著,市院和大同区院同时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自学先进单位,有16人被评为优秀学员,有 8人被评为优秀学员标兵,有2人被评为优秀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