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建设
人民法庭建设
【人民法庭建设】 1985年9月,全市先后组建了大青山、立志、庆葡、杏南、喇嘛甸、北安农场6个人民法庭,加上原有的林源人民法庭,全市共有7个人民法庭,在编干部32名。1986年开始,各人民法庭本着边组建、边学习、边工作的指导思想,在人员新、业务生,条件较差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审判工作,依法审理了一批案件,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赢得了群众的信誉。全市7个人民法庭1986年共受理各类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437件,审结409件。大同区立志、大青山、庆葡、林源 4个人民法庭受理的各类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总和占该院同类案件的 63.2%。市、区两级人民法庭在搞好各类案件审理的同时,还开展了法制宣传,指导人氏调解组织,接待来访,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为辖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