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查”效果显著
“四清查”效果显著
【“四清查”效果显著】 按照省商业局长会议精神和省商业厅的要求,针对库存商品结构不合理、有问题商品多、结算资金增大等问题,市商业局于1986年 5月10日在全市商业系统全面开展了以清查商品、清查资金、清查财产、清查帐目为内容的四清查工作, 122个独立核算单位全部参加了这项工作。市商业局先后 5次召开清查专项汇报会,并组成有50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团,对各单位的清查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经过清查、盘点、分析、排队,共清出有问题商品的价值达929万元,有问题资金284万元。落实了清收措施和负责人,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在对有问题商品的处理上,采取返厂、让利、奖销、调剂交流、削价、加工改制、销售承包等办法。处理有问题丽品的价值达717万元,占清出数的 77.2%,收回有问题资金202万元,占清出数的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