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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事业有了新发展】 1986年,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单位和卫生机构314个。其中市级综合性医院3个,市级中医院1个,市级传染病(含结核病)医院1个,市级精神病医院1个;区级医院5个,区级企业综合性医院10个;企业中心卫生所33个,城镇和企业基层卫生所、保健站199个;乡(镇)卫生院15个,市卫生防疫站1小,区卫生防疫站 5个;区妇幼保健站5个;区结核病防治所5个;专科牙所2个;个体诊所26个。比1985年增加医疗卫生单位58个。
  1986年,全市共开设住院床位3826张。其中市级医院开设2385张;区级医院开设 530张;区级企业职工医院开设498张;企业中心卫生所开设375张;乡(镇)卫生院开设38张。平均每千口人占有床位4.48张。比1985年增加床位302张。
  1986年,全市共有卫生工作人员 1100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249人。在卫生技术人员中,中、西医师(含相当职称人员)以上医务人员1873人,占22.71%,中、西医士(含相当职称)人员4146人,占50.26%;初级卫生人员2230人,占27.03%。全市平均每千口人占有卫生工作人员12.88人,其中占有卫生技术人员9.66人。比1985年增加卫生人员41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73人。
  1986年,卫生系统开展“双文明”建设和卫生工作改革的试点工作。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实施健康目标管理,加强农村和企业基层卫生工作,各项卫生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卫生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医德素养有了深刻变化,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都有明显提高,为保证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做了大量工作。
  【卫生改革有了新突破】 1986年,全市卫生系统在贯彻国务院国发〔1985〕62号文件精神中,从四方面探索了卫生工作改革的路子,使之有了斯突破。
  一、按照千部“四化”标准,调整了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班子。
  二、推广市第一医院和市第五医院实行的院长负责制的试点经验,不断完善和发展了改革成果。
  市第一医院,从1984年11月开始实行院长负责制试点。1985年1月1日起,正式试行院长负责制,建立了以院长为核心的医院管理委员会。他们本着集中统一领导与民主相结合,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在实行院长负责制的同时,健全了参谋队伍和智囊团。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了院医疗技术委员会,定期讨论医院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评审医学科研成果;讨论各级人员的技术职称及业务学术性问题,召开科主任联席会、临床与医技科室联系会和护士长例会,讨论决定医院的有关重大业务问题。医院机关各职能科室,则要随时向院长提供各方面的动向、情况、数据,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在各科室实行了科主任、科护士长负责制,各科工作完全由科主任、科护士长决定,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积极性。
  在干部和医务人员使用方面,讲文凭,但不唯文凭,尊重真才实学,实行院内医师聘任制。对14名长期在医疗岗位上辛勤工作,好学上进,刻苦钻研,确有工作能力,因学历等原因未晋升的中青年医生,聘任为院内医师。有的还根据其德才委以重任,担任科室主要领导工作。为加强重点专科建设,从上海医科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聘请了6 名高年资医生,分别担任了普外科、麻醉科、病理科、同位素、检验科和呼吸内科的客座主任。使各科、系的技术水平在短时闯内有了较大提高。医院正在由过去的封闭型向开放型、由单纯医疗型向医疗预防型转变。市第一医院在1984年、1985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医院的基础上,1986年又被评为全国石油系统部级文明医院和全国卫生先进集体。
  市第五医院,在实行院长负责制中,以抓“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促进医疗工作。1986年,修订了各种规章制度,完善了基础资料,制定了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使医院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层层定职定责,赏罚分明,逐步走向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1985年、1986年连续两年荣获省级文明医院光荣称号。
  在市第一、第五医院的影响下,市第二、第四医院等相继在部分科室试行了责任制护理,修订了规章制度。市卫生防疫站和采油五厂中心卫生所等一批医疗单位,因地制宜地实行了岗位责任考评制度,为全市卫生系统继续深入改革提供了经验。
  三、充分发挥医疗联合体的作用。
  办好医疗联合体,既能充分发挥大医院的技术优势,又能充分挖掘基层医疗单位床位、设备的潜力,是为基层培养人才,解决群众看病难、住院难的有效办法。1984年以来,市第一医院同新华电厂职工医院、让胡路区人民医院、红岗区人民医院建立了联合体。1986年又同采油二厂职工医院、黑龙江毛纺厂医院(驻安达市)建立了医疗联合体。全年市第一医院高年资卫生人员在联合体就近为职工家属诊治疾病达24000多人次,协助查房会诊100多次;帮助基层处理各种疑难病症130多人次;在基层做较大手术215例。
  四、采取多种形式办医,发展城乡医疗卫生事业。
  1986年,大庆落实卫生部关于“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彦的方针,在坚持以集体办医为主,狠抓国营企业医院管理的同时,根据省政府《关于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和联合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及黑卫医(1986) 136号文件精神,对全市42个个体诊所进行了整顿。经各区自查整顿,由市卫生局统一审核重新发证,对不合乎条件的个体诊所给予坚决取缔。整顿后,重新发证批准开业的28个个体诊所,基本上达到了有急诊、门诊登记统计,有疫情报告,有病历,有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具备“户口、资格、房屋和医疗设备”;做到了不出售假劣药品,不包治疾病,不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实行了处方、表册、单据三统一。从而保证了群众安全就医。
  【统计】
             1986年大庆市卫生机构、床位、人员数



               1986年大庆市卫生技术人员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