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
妇幼保健
妇幼保健
1986年,大庆市卫生局设妇幼科,工作人员5名。6个区级单位设妇幼保健站 (萨尔图区、红岗区、让胡路区、龙凤区、大同区和牧工商联合公司妇幼保健站) 。乡镇卫生院级单位设有预防保健组。还有390个托儿所、幼儿园配备保健医(员),122个农村大队配备农村接生员,全市基本形成了健全的三级妇幼保健网。
【孕妇圈产期保健】 1986年,全市健全了妇幼保健组织,全面系统地开展了围产期保健和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市围产期保健协作组技术指导中心设立在市第一医院。在全市统一表卡和使用《母子健康手册》。1986年,全市共有孕妇6394人,其中孕后 8个月建卡4349人,建卡率为68%;产前检查5945人,检查率为 93%;住院分娩5064人,分娩率为79.2%;产后访视4856人,访视率为76%,孕产妇死亡4人,死亡率为6.3/万;婴儿死亡154人,死亡率为24.3‰。
【妇女病普查警治】 为了保证广大妇女的身体健康,进一步开展了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1986年,全市应查妇女119268 人,实查77207人,普查率为65%;患病人数为22956人,患病率为29.7%;治疗人数为18967例;治疗率为 82%。对现患做到了边查边治。在做好妇女病查治的同时,加强了女职工的保健工作。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女职工保健工作的要求,结合石油企业的具体特点,市卫生局会同市劳动局、市妇联、市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大庆女职工保健工作管理细则(草案)》,对大庆市开展女职工保健工作做了明确的规定。
【婚前检查】 根据中央卫生部、黑龙江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优生,提高人口素质,全市开展了婚前检查工作。指定医疗条件较好的市第一医院、市第四医院,市第五医院、市中医院、红岗区人民医院为婚前检查单位。1986年,全市共做婚前健康检查5395对,患病人数87人,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了分类指导。
【儿童保健】 1986年,大庆市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卫生厅(1985)22号、(1986) 7.4号文件精神,开展了以小儿“四病”(佝偻病、缺铁性贫血、肺炎、腹泻)为中心的常见病、多发病治疗工作,加强了托儿所的卫生保健指导。在390所托儿所(园)中,对46877名0—7岁在托儿童进行了系统管理,执行每周一、二、四健康检查制度,集体儿童体检率为 98%以上。托儿所、幼儿园实行一人一缸一巾,餐具做到餐餐消毒。有 20%的托儿所(园)开展了早期卫生、文明教养工作。在小儿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的防治方面,集体儿童矫治率均在 90%以上。让胡路区妇幼保健站为降低小儿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的患病率,连续 3年为儿童投服V—D、生血晶等药进行防治工作,收到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