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侠: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高士侠: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高士侠: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鹤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1990年2月24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高士侠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作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
市第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干警坚决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治、整、改服务,在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在各类案件大量上升的情况下,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振奋精神,励精图治,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取得了较大成绩。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 687件,比上年3 207件上升46.3%,审结4 501件,结案率为 96%,比上年多结1 462件。 为维护本市社会安定,保障本市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 1989年,我们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从重从快惩处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198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599件,比上年上升31.9%,审结597件,比上年上升32%。判处有罪人犯 696人,比上年上升31.3%。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包括死缓)的 353人,占判处人犯总数的 50.7%。法院积极配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扫黄”、“打丑”、“除六害”等专项打击。召开有声势,震动大的宣判大会88次,宣判案件330件,人犯 591人。开展就案讲法153次,受教育群众91 320人次。发出司法建议函38件,帮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增强了防范能力。同时,加强了对青少年犯罪问题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特点的研究。保证了刑事审判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惩治腐败,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我们集中力量开展惩治腐败,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 81件,比上年上升22.7%;非法所得万元以上的人犯5人,比上年下降16.7%。判处有罪人犯134人,其中三大刑人犯1人,与上年持平,5年以上有期徒刑人犯58人,比上年上升 152%。两高“通告”发布后,为了迅速把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引向深入,我们积极宣传“通告”扩大社会影响,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及时审判。通过对经济犯罪活动的打击,使人民群众看到了党和国家坚决惩治腐败,搞好廉政建设的决心和行动,为进一步同经济领域里的犯罪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积极贯彻民法通则,民事审判工作全面开展 1989年,是本市民事审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的一年。收结案件有很大的突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2 870件,比上年上升51.4%,已审结2 804件,比上年多结927件。其中调解结案2 213件,占77.1%,判决结案310件,占11.1%。在审结的案件中,婚姻家庭案件2 063件,债务案件357件,赔偿案件 112件,这三类案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 90.2%。我们对审理这三类案件加强了指导,致力于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带动了整个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强了对山林、土地、水利、房屋、名誉权等新型案件的探索与实践。去年受理山林、土地、水利纠纷案件31件,是上年的10倍,受理房屋、宅基地、损害人身权利案件 51件,比上年上升18.6%。由于全市法院能够严格、准确地执行民法通则,改进审判方式,解决了一批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矛盾可能激化的案件,制裁了民事违法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加速了社会闲散资金的流转,对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新的社会道德风尚,起了重要的作用。
(三)积极调解经济关系,促进本市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 随着治、整、改的全面开展,各种新型经济纠纷增多,加之民法通则规定了时效,债权人积极寻求法律保护,纷纷起诉,经济审判工作出现了第三次收案高峰。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 1 017件,比上年上升48%,审结917件,比上年上升52.6%。解决诉讼标的额1 676.29万元,比上年上升80.2%。从经济纠纷案件的特点看,一是争议标的额增大,二是案件类型增多;三是案件的法律关系复杂。从受理的经济纠纷案件看,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16件,是上年的4.1倍,回收了逾期银行贷款337.89万元,使呆滞资金得以合理流转,投入有效运行,审理购销合同案件 228件,比上年上升 86.9%,促进了对流通领域混乱秩序的治理;审理农村承包合同、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312件,比上年上升36.4%。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制裁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各种企业经营责任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促进本市物资、资金的合理流动和使用,维护经济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积极审慎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改进了告诉申诉工作 1989年,我们积极审慎地开展了行政审判工作和行政诉讼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了五个方面的准备。即思想准备,组织准备,提高干部素质的准备,工作准备和舆论准备。全市各法院都设立了行政审判庭,配专职审判干部12人,并全部参加了省高院举办的行政审判干部培训班,为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做好了必要的准备。由于多种原因,本市行政案件增加不快,去年全市法院仅受理 8件,比上年增加1件,已全部审结。我们已清醒地看到,目前,全国有130多个法律和法规,全省有20多个地方法规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处罚和其他处理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90年代将是行政审判工作的大发展时期。因此,我们既要认清形势,又要充分估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阻力,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
告诉申诉工作也有了很大改观。共受理告诉信访2 740件,比上年下降52%,处理申诉信访12件次,比上年下降20%。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案件7件,审结申诉信访案件38件。此外,我们还积极地进行了再审案件的公开审理的试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总之,一年来法院干警在工作、生活条件比较艰苦,装备较差,人员没有增加,收案增长46.3%的情况下, 完成了审判任务,在加强法院自身的改革和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其主要标志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改善执法活动,保证严肃执法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把开展执法大检查做为改善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的主要措施,并已形成制度。采取了基层法院自查与市中院检查相结合,查卷与走访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法院执行法律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各基层法院共自查4次,自查各类案件4 031件,占应查案件的 95.5%;市中院组织检查两次。检查案件3 849件,占应查案件的91.2%。市中院每次检查后都向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报告,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有问题的单位,并限期改正。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出现了两个变化:一是全市法院树立了执行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观念;二是以执行法律为主,并同执行政策有机结合。通过执法大检查,改善了执法活动,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
(二)改革审判方式,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1989年,执行公开审判制度,改进合议庭工作,推行举证责任,提高审判委员会水平是法院自身改革和业务建设的重点。市中级法院在工农区法院进行了推行举证责任制度的试点工作。向阳、兴安等基层法院下放了部分审判权,加强了合议庭的职能作用,试行了合议庭成员固定责任制。一个新型的审判格局在全市法院已基本形成,并取得了明显效果。所审结的一审刑事案件全部进行了公开审判。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公开审理的3 131件,占应公开审理的91.2%,贯彻举证责任制度由当事人举证与法院调查相结合审判的案件1 748件9占结案的 46.8%。全市法院出现了收案多,结案多,未结案件少,质量高,速度快的好局面。
(三)强化执行工作,树立人民法院高大形象 1989年,全市法院根据省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精神,统一部署,集中精力抓执行。 共受理执行案件2 069件,其中经济773件,民事1 383件,行政11件。已执行2 069件,执行金额426万元。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健全了执行机构。全市9个法院都设立了执行庭,配备干部 21人,构成了执行工作的完整体系。并先后召开了 2次执行工作会议,加强了同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并就执行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做出了五条决定,对加强法院的执行工作和全社会严肃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扭转了执行难的局面,使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走上了随审结随执行的正常轨道。
(四)加强法庭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989年,法庭建设有了全面发展。全市法院新成立法庭9个,使法庭数由过去的12个发展到21个,人员由23人增加到 47人。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 286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总数的28.3%。法庭的建立,得到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受到了群众的欢迎。1989年各区、县、乡政府为法庭解决办公室、公判庭700多平方米,投资5万元,派出10人协助法庭工作。市中级法院对法庭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及时向市委、市人大、省高院作了专题报告,得到了市委的极大重视,并对 4个法庭的工作经验进行了总结。为了全面贯彻全省第三次法庭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在萝北县召开了全市法庭工作会议,确定了“全面规划,加强领导,齐心协力,为在两年内实现法庭标准化而努力奋斗”的目标,把法庭建设提高到法院工作的战略高度予以重视,促进了法庭工作的全面开展。
(五)加强调查研究,提高领导决策水平 一年来,尽管法院工作十分繁重,但我们仍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改进领导作风,提高思想预见性和工作主动性的有效途径来抓。调研工作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一是领导带头深入基层,选定题目,以攻关精神进行研究探索。院、庭领导写出调研材料9篇,其中有 4篇在省院进行了交流,2篇获奖。二是专题调查向纵深发展,为改进审判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调查研究之风在全市法院已经兴起,市中院创办了《审判研究》,提高了调研成果对下的指导效用,拓宽了交流的范围。通过调查研究,开阔了领导干部的视野,加强了对工作的宏观指导,提高了审判干部处理新型疑难案件的能力和执法水平,推动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 1989年是党中央决定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不平常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全市法院干警同全国人民一起经受了一场严峻考验。在制止政治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斗争中,法院干警坚决拥护党中央的英明决策和采取的果断措施,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觉悟,出色地向党交了合格的答卷。在发生动乱期间,各法院党组一步不放地、不失时机地加强对干警的政治学习,增强干警的免疫能力。把坚持和捍卫四项基本原则做为法院的头等大事来抓,保持了干警队伍的稳定。5至 7月份,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案件1 245件,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安定团结的大局。实践证明,法院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坚强的、有战斗力的队伍。在这同时,全市法院抓了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了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干警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全市法院干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受到了全市人民的称赞。全市法院干警拒礼拒贿 267人次,金额5.2万元;见义勇为22人次,为群众办好事88件,收到表扬信 25封,群众送锦旗15面,牌匾25块。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1989年法院的审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法院自身的改革和建设也取得了明显进展,这是在市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市法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法院的工作还有困难和不足。一是推行举证责任制度和实行公开审判不够深入;二是市中级法院对下业务指导单一化,情况沟通少,审判督监不够十分得力;三是对新问题、新情况研究不足,缺少超前意识。存在的困难是办案经费不足,办公条件差,装备落后,这与法院繁重的审判任务不相适应。对于存在的问题法院有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克服改进。对于法院面临的困难,希望得到全市人民的支持和理解。
二
各位代表,1990年是我国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关键性一年。当前,压倒一切的是稳定。政治稳定是前提,经济稳定是基础。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对保障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有重要作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各级法院要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指导下,根据第十五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和第十四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的要求,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保障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为实现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我们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抓紧抓好刑事审判工作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强调指出:“必须大力加强治安工作,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刀刑事审判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社会的稳定,要切实加强领导,务必把刑事审判工作抓得很紧很紧,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继续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对重大盗窃、抢劫、杀人等恶性案件,必须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予以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同时,要在党委领导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打击重点,配合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斗争。 继续严厉打击经济领域里的严重犯罪活动, 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要按两高“通告”规定,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政策。要严惩“六害”中的犯罪分子,遏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的继续蔓延,净化社会风气。
第二,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工作 今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仍将面临案件继续上升,新情况、新问题增多的复杂形势。全市人民法院要围绕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工作,要抓住婚姻、债务、赔偿案件这个大头。着重审理好这几类案件,对维护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保护合法借贷关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有重要意义。要依法及时妥善审理好土地、山林、水利以及宅基地等纠纷,进一步加强对著作权、名誉权、肖象权、姓名权等新型案件的审理、研究和指导。要通过审判活动,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定团结。
第三,大力加强经济审判工作 今年经济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是在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随着调整产业结构、压缩投资规模、控制消费需求过快增长、紧缩财政信贷、整顿流通领域秩序等措施的进一步实施,经济纠纷案件将会继续大量增加。因此,全市法院要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审判活动,调节各种经济关系,制裁违法经营,为克服流通领域经济秩序混乱的状况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把审理各类合同案件放在首位,重点审理好与治理整顿关系密切,亟待解决的经济纠纷案件,积极协助金融部门回收各种贷款,帮助企业收回外欠款,为振兴本市经济建设服务。
第四,努力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我国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10月 1日起施行,行政审判工作将进入一个新阶段。今年行政审判工作的任务是为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全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做好充分准备。目前,该收案的要依法收案。案件一经受理,要排除一切干扰,坚决依法审理,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继续加强告诉申诉工作,切实搞好审判监督。
第五,改进审判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要继续着重抓好公开审判、推行举证责任制度、加强合议庭职能作用、提高审判委员会水平这四个方面工作。这是法院改革审判工作的重点,改善执法活动的中心,同时也是今后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要进一步发挥调解的作用,继续坚持着重调解原则。要认真做好执行工作,树立法制权威和人民法院高大形象。
第六,抓好廉政建设,提高干警队伍素质全市法院要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的方针,努力搞好业务建设和物资建设。特别要大力开展廉政建设,提高干警队伍素质。任建新院长最近指出:“法院干部必须廉洁,这是法院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对法院干警要求一定要严,不仅要严于一般群众,而且要严于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此,我们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清国内外形势,把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到关系社会主义事业成败与否的高度来认识,努力抓紧抓好。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这是加强法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全市法院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扎扎实实地进行学习,使全体干警在任何政治风浪中都能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保证各项审判任务的完成。
第七,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党对法院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完成审判任务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审判案件,正是服从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必须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开展审判活动,才能保证各项法律的正确实施。因此,我们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经常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反映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人民法院严格执法,树立法制权威。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今后面临的审判任务将更为繁重、艰巨,我们真诚地希望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继续加强对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努力做好审判工作,为本市的繁荣、稳定和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