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个体户王继宝

个体户王继宝



  【个体户王继宝】 1981年王继宝开始从事个体小百货营业, 9年来奉公守法,文明经商。上缴税金、管理费总计11 300元。慰问军烈属、社会救济户、资助灾区捐款近 1 500元。认购国库券、公债1万多元。1989年一次认购公债2 000元。
  1985年7月的一天傍晚,一位60多岁的老大爷来到小店,因儿子有病住院押金还缺5元,他听完后二话没说,送给老人5元钱。他平时资助临时困难户花去1 000多元。
  1982年 3月,王继宝到姥姥家串门,发现有两位60多岁双目失明的老人无人照顾。从这以后,几乎月月为老人买粮、买菜、拉煤、劈柴。1990年春节前,给老人送去50元钱。
  王继宝连续9年被评为区、市、省劳动模范。1987年被选为市人民代表。1989年9月,被评为全国商业系统劳动模范。1990年被评为市特等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