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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民政工作



                  ·民政工作·
  【基层政权建设】 1990年年初,开展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市民政局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宣传手册印发下去。各区、乡(镇)政府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认真学习两个“组织法”,并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学习、宣传 “两法”,增强了区、 乡(镇)干部和村(居)民委干部对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认识。市民政局在工农区搞了贯彻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试点工作,并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1990年对市郊五个乡(镇)的50个村委会、六个市辖区的 348个居民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调整了居民委和村民委的班子。“两委”干部的平均年龄由调整前的51岁下降到46岁,文化程度也相应得到提高。调整后,开展了“两评”、“两训”活动,即:评选先进居民委、先进村民委;评选先进乡(镇)长、先进街道干部,培训“两委”干部、培训乡(镇)长。12月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市郊乡(镇)长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乡(镇)长占全市乡(镇)长总数的 65%。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评比基层政权“八先进”活动,评出市级先进乡(镇)政府5个、先进乡(镇)长5名,先进街道办事处 6个、先进街道办事处主任8名、先进村(居)民委员会66个、先进村(居)民委员会主任116名。副市长韩玉祥主持召开了各区、乡(镇)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提高居民委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居民委干部的生活补贴由原来平均每人40元增到65元。
  【优抚安置】 1990年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抗美援朝40周年期间,市党政领导分别走访慰问了本市驻军部队和部分优抚对象代表。市政府、军分区联合举办了由部队、地方8个单位参加的军民篮球友谊邀请赛, 召开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67个双拥工作先进集体和 155个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市、县、区、乡(镇)、街道在节日期间召开各种形式的军民座谈会、联欢会、表彰会。全市城乡广泛开展的“双拥”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本市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
  1990年,重点解决在乡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年初,民政局组成三个工作组,由局长带队,分别深入到各县和市郊 5个乡(镇),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制定了解决的措施,先后 2次为在乡老复员军人下拨修房款3.85万元,维修翻建住房54户169间。为农村享受定期补助的老复员军人每月提高 5元,定补面达到95%。绥、萝两县也有程度不同的提高。 1月份,市民政局在市郊红旗乡搞了解决老复员军人治病难的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报省批准追认了马立军、于连跃二名革命烈士。
  1990年,全市共接收安置退伍军人711人(绥、萝两县共接收132人)、市接收城市退伍军人410人,农村退伍军人29人,军地两用人才69人。对部队培养的 69名军地两用人才,分别做了推荐使用和对口安置,1990年市民政局建立军队离退休干部活动站,配备专职服务人员,购置了各种游艺用具、订了部份报刊和活动站设备,共用资金5千元。
  【救灾救济扶贫】 1990年,本市农村部分村屯遭受严重的冰雹、水灾、旱灾、虫害等自然灾害,灾害发生以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到受灾地区察看灾情,慰问灾民,帮助恢复生产,对408户受灾群众下发救灾款13万元,解决口粮3万斤、衣物990余件,维修倒塌房屋 68间,对生活暂时发生困难的,发放临时救济款 2万元,保证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12月份鹤岗市在绥滨县召开了救灾扶贫周转金回收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总结推广了绥滨县、绥滨县大同乡以及市郊红旗乡回收救灾扶贫周转金的经验,推动了本市回收周转金的工作。全年回收扶贫周转金30.1万元,占投放量的33.9%。
  城乡救济工作。年初民政局组成三个工作组深入到各区进行调查,对享受救济的贫困户逐户清理,对有经济收入的25户68人停止了救济,对35人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纳入了定期救济。随着城镇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政府决定对城市社会救济、优抚户每户增补60元的燃煤补贴,共914户,金额54 840元,使享受抚恤、救济户的生活水平有了提高。
  农村敬老院工作有了发展。为推动全市农村敬老院和城市福利院工作,确保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孤寡老人安度晚年,1990年给市郊四个乡(镇)敬老院和市社会福利院拨款 2.7万元,维修房屋,粉刷墙壁,改善了居住条件。民政局于10月末对全市16个敬老院进行了联检,评选出萝北县团结乡、绥滨县大同乡、忠仁镇、市郊红旗乡四个先进敬老院、14名优秀院长和服务员。
  扶贫工作,年初市民政局机关干部到市郊四乡一镇调查摸底,了解掌握贫困户贫困情况和底数。经调查,市郊4乡 1镇有165户贫困户,春耕生产期间因无钱买籽种、化肥,地撂荒,种不上。市下拨了扶贫贷款 5万元,购买了化肥、籽种,使他们适时种上地,解决了燃眉之急。贷款下拨后,市局又派人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中帮助制定扶贫项目,并帮助痴、呆、傻户种地搞秋收。经过一年的扶持,到年底已有55户脱贫,其余的贫困户生活也有很大改善,基本达到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市民政局扶持的萝北县苇场乡嘟噜河村的 10户贫困户,已有8户脱贫。
  【婚姻管理】 为加强婚姻登记管理, 4月份举办一次全市婚姻登记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师资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各县、区、乡(镇)农场的婚姻登记员21人,学习内容有:“婚前教育”、“计划生育知识”、“卫生保健”、“婚姻登记管理”等。各县、区民政局共办班12次,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进行婚前教育,受教育人数6 100人(次)。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1 750对(其中市区7 650对),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187对,开展了清理违法婚姻工作,东山区、兴山区、兴安区、南山区清理违法婚姻工作抓的实,效果好,全年清理违法婚姻1 045对。
                                     (车瑞珊)
  【于连跃被追认革命烈士】 1990年12月19日,市政府召开授予于连跃革命烈士光荣称号大会。
  于连跃生前是市建材局第二陶瓷厂工人。1988年9月 1日晚值班与偷盗歹徒搏斗牺牲。(事迹见1989年年鉴)。经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正式追认于连跃为革命烈士。
  韩玉祥副市长向烈士家属颁发了革命烈士证书,並在授予革命烈士称号大会上号召全市广大职工干部学习于连跃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忠心耿耿、勇于献身的革命精神;学习他对待工作尽职尽责,一心为公,勤奋工作的优良作风;学习他发扬工人阶级的英雄本色,立足岗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质。希望广大职工干部以烈士为榜样,发扬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我市的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努力奋斗。                               (政 辑)
  【地名补查】 1990年 8月,市政府召开了地名工作会议,副市长韩玉祥对全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做了部署。会议后,民政局举办了各县、区地名补查员培训班,学习有关文件和地名补查知识,为开展地名补查工作打基础。各县、区抽调 145名干部参加了补查工作,对县区所辖的区域内的各类地名进行调查核实,绘制了文、图、表、卡。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已按省的要求完成。市政府于11月份在南山区召开了地名管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
                                     (车瑞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