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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党纪教育

党风党纪教育



  【党风党纪教育】 1990年,全市各级党委、纪委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全市各单位开展了“党风党纪教育月”和“四职三优教育”工作。基层党委、纪委撰写教材、采取有效形式推动教育工作。萝北县,绥滨县、税务局、东山区等28个单位还开展了党风党纪教育智力竞赛,各党委、纪委在教育中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据统计全市共组织正面典型演讲498场,办轮训班658期培训党员2万余人次,干部带头讲党课1 500多次,通报表彰 1 200多名党员,还进行了实物和图片展览。各单位普遍组织党员观看党风党纪教育录像。市纪委、绥滨县、兴安区等单位分别与有关部门联合录制和排演了24部电视片,电视短剧、话剧。
  加强了廉政制度建设。1990年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共建立完善各种规章制度3 573项1.6万多条,其中新建制度1 443项5 341条,推行公开化制度和措施613项4 461条。
  进一步开展党内监督工作。市纪委除参加同级和基层党委班子生活会外,还建立了处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主动深入基层,挂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聘请了12名新闻部门党风监督员,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加强全市党风监督工作的检查指导。市税务局、防疫站;物价局等单位除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外,还建立了外部监督体系,聘请市人大、市政协,新闻部门的人员为社会监督员,并进行培训,发给证书明确职责。市建行建立了中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