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民兵工作
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1990年军分区成立了民兵治安指挥部,研究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在组织民兵维护社会治安活动中,重点抓了三支队伍建设。一是护厂、护矿、护店、护村、护校的自护队。全市共组建 936人的民兵自护队,本着厂不离厂、矿不离矿、村不离村的原则,以防范为主,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二是民兵治安巡逻队。共抽调 748名民兵,配合全市56个公安派出所,由专职武装干部和公安干警带队,进行治安巡逻。三是组建应急小分队。全市8个县区和6个边境乡镇共组建了14支应急小分队,主要任务是应付突发事件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搜查、追捕、堵截、管边护境。民兵队伍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的生力军,为全市稳定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