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司法
审判工作
【审判工作】 1990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 677件,比上年多1 990件,审结了6 408件,比上年多结1 907件,结案率为 96%,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审判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集中开展“严打”斗争的要求,结合本市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做到四个结合。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整治社会治安相结合;经常工作同重点打击、集中打击相结合;严打同专项斗争相结合;打击犯罪与教育挽救相结合。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一是依法从重判处了一批杀人、抢劫、强奸、流氓、重大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567件,审结563件,判处有罪人犯688人。其中判处三大刑的 46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05人,重刑面占54.4%,比上年上升了 3.7个百分点;二是提高办案效率,及时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市两级法院在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采取临时调整、充实刑事审判干部,调动了一切积极因素的办法,严格规章制度,加快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运转速度,缩短结案时间,做到及时打击。在审结的563件刑事案件中,法定审限内结案的占96.4%。另外,还坚持对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恶性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及时审判。全年刑事案件平均审限为16.3天;三是强化“严打”声威,震慑犯罪,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除选择典型案件到发案地或犯罪分子所在地开大庭,公开审理外,还紧密配合全市整治社会治安总体作战方案的具体步骤,围绕保卫国庆节、亚运会、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和各项活动的安全,适时地开展震动大、威力大的集中打击。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召开各种类型的宣判大会70次,公开宣判案件246件,人犯377人,直接受教育群众达69 640人;四是贯彻党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在坚持贯彻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七类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的同时,还特别注意对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罪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对促使犯罪分子坦白自首、检举揭发犯罪起了很好的作用;五是坚持教育挽救的方针,加强了对少年犯罪的审判工作。近几年来,未满18岁的少年犯罪逐渐增多,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判处少年犯74 人,占案犯总人数的10.8%。为有效地矫治犯罪,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两级法院专门成立了审理少年犯合议庭,根据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少年犯的生理、心理特点,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90年加强了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两级法院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71件,比上年下降了12.3%,审结70件,结案率为98.6%。判处有罪人犯101人。其中判处三大刑的3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6人。其追缴非法所得21.69万元。
民事审判工作 1990年全市两级法院把民事审判工作做为审判工作的突破口,集中精力,认真抓好。一年来,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 611件,比上年多1 800件,上升64.O3%,审结4 569件,比上年多结 1 765件。为处理好民事纠纷,促进社会稳定,搞好民事审判工作,一是抓住婚姻、债务、赔偿和新型疑难案件为重点,带动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两级法院严格依照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审结离婚案件3 224件,债务、赔偿案件872件,名誉权、无过错损害赔偿等案件54件。使一些多发性案件和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理,保护了公民、法人的权益;二是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作用。1990年全市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3 505件,占全市法院受案总数的52.5%,占一审民事案件的 76%,已审结3 398件,结案率为96.9%。全市法庭平均结案141。5件,达到了全省法庭平均结案的先进水平。全市法庭主动为振兴农村经济服务,收回农贷、农税53.5万元,协助各乡镇政府收回“三欠”款43.2万元,回收债权86.4万元,给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三是坚持着重调解原则,多做耐心的疏导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结案3 139件,占 68.7%,通过坚持着重调解的原则,使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两级法院还特别注重对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一年来,共指导调解组织处理简易民间纠纷532件,与调解组织一起处理简易民间纠纷812件,防止矛盾激化案件 241件。通过开展民事审判工作,使大量的矛盾得到了及时的处理,对预防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保证广大群众安居乐业,保持社会安定,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经济审判工作 1990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 185件,比上年上升16.5%,审结1 086件,结案率为91.6%。解决诉讼标的金额2 559.41万元。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一是把影响企业经济发展的案件和一些“三角债”的案件作为重点审理,通过审判活动解开了部分企业债务链的困扰。全年共审理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307件,化解资金800.36万元,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二是主动走访金融部门,积极受理信贷案件,保证了信贷资金的周转和合理使用。共审理这类案件 179件,回收贷款442.25万元;三是认真解决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合同纠纷,对稳定、完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各种企业经营责任制、促进改革深入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四是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宣传法律,主动服务并自觉树立全局观念,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通过积极开展经济审判工作,为本市挽回经济损失264.38万元。
行政审判和告诉申诉 1990年继续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一是两级法院都健全了行政审判机构,充实、培训行政审判干部。全市行政审判干部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各院主管院长和行政庭庭长先后参加了省法院举办的培训班,市中院也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分期分批的轮训了行政审判干部;二是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广泛宣传行政诉讼法。全市两级法院配合各级行政机关共举办培训班25期,培训行政干部近千人,开展行政法律咨询活动19次,在市电视台开展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27讲,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积极慎重地审理行政案件。由于多种原因,诉讼到法院的行政案件很少,1990年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2件,审结6件,全部进行了公开审理。
告诉申诉和审判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促进了社会稳定。1990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申诉案件55件,审结39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861件,群众来访5 801人次。其中两级法院领导处理接待的占 25%。特别是中院刑二庭加强了审判监督工作,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重点地进行检查,发现错误,主动纠正,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
(穆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