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法水平有新提高
人民法院执法水平有新提高
【人民法院执法水平有新提高】 1990年全市两级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坚持严肃执法,执法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一、全面贯彻公开审判制度,改革审判方式,提高执法水平。为了提高执法水平,保证准确执行法律政策,推行了公开审判举证责任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一是普遍开展了公开审判举证责任制度的宣传工作,二是把部分审判权下放到合议庭,增强了审判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加强了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四是强化了公开办案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这些制度、措施的建立和实施,保证了公开审判举证责任制度的落实。1990年全市两级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达85.7%,主要由当事人举证方式定性结案的占43.2%。贯彻公开审判举证责任制度后,加快了办案速度,保证了办案质量。
二、强化执行工作,树立执法权威。在市委和市人大的领导监督下,外部执行环境有所改善,全市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执行难的问题已得到了缓解。1990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 308件,执行2 109件,执行率为 89%。在执行工作中,两级法院着重抓了执行工作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执行工作细则,使执行工作步入正常轨道。在具体案件的执行中,从全市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以促进企业的生产为目的,研究执行工作的最佳途径,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通过执行工作,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审判工作的执法权威。
三、坚持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执法大检查是全面提高审判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在执法检查中,业务庭室坚持每月自查,基层法院坚持每季度检查。市中院每半年对全市各基层法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1990年市中院两次对全市 8个基层法院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案件3 663件。从上半年检查的1 430件案件执法情况看,比上年同期有了明显的提高。刑事案件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准确率由上年的96.2%和95.7%,提高到 98.3%和97.2%;民事案件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准确率由上年的92.4%和87.2%,提高到97.5%和 94.8%;经济纠纷案件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准确率比上年也有较大的提高,分别为98%和95.9%。对检查出来的 9个个性问题,市中院分别就具体案件的执法问题进行了通报,并限期改正。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全市两级法院的执法水平有了明显地提高。
(穆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