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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 1990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以防激化为重点,在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据统计,1990年全市共有调解组织1 612个,调解人员6 591名,信息员8 889名,有 69个厂矿建立了调解委员会。
  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 628件,调解成功4 613件,成功率为94.23%,防止可能发生非正常死亡32件50人。预防纠纷发生951件,配合有关部门帮教失足青少年250人。
                                     (凯 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