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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消防工作

矿区消防工作



  【矿区消防工作】 1990年矿区共发生火灾22起,损失折款 9.8万元。火灾次数比上年下降36%,经济损失上升46%。
  1990年矿区消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狠抓了消防监督管理,加强了专职、义务消防队员的训练和培训,提高了队伍的业务能力。一是利用广播、板报、电视、召开会议、印发防火宣传单等形式,在矿区内部广泛开展了防火安全教育,提高了广大职工群众预防火灾的警惕性,增强了“防火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矿区林业设专职宣传车坚持在林区、林区附近的村屯、煤矿等地宣传教育,扩大教育覆盖面,确保林区安全。二是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整改堵塞。全年共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团(组) 2 450个,共查出各类火险隐患3 523件,其中电源隐患867件,火源隐患1 963件,规章制度存在问题693件,当即解决3 111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412件。春冬两季,矿务局组织检查团,对局属各单位进行防火安全全面大检查,促进了各单位的防火工作,确保了煤炭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依法实施消防监督。为有效地实施消防监督工作,从治本出发,一年来共审查公建项目15项,私人住宅34项,处理解决违章建筑和圈占消防通道上访案件13件。四是加强业务训练。在抓好一二级重点单位“十项标准”复查、检查的基础上,对要害岗位职工进行防火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提高他们自救能力。举办 2期专职防火员学习班,学习了消防法规、电气防火、仓库防火、建筑防火等专业知识,有 150人受到了培训。坚持对专职消防队员的业务考核和操练,提高他们扑灭火灾的各种能力。同时在全矿区 236个义务消防队中开展了实战灭火演习,提高了义务消防队在企业生产实际中自防自救能力。五是在矿区推广防火工作目标管理,签订防火工作责任状,落实职责分工,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管理经营之中,有效地控制和减少火灾的发生。
                                     (霍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