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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1990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的主要标志:
  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机制。年初市政府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意见》,就健全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合理确定承包基数、强化企业内部制约机制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由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等部门对1989年底承包期满的预算内国营工商企业,进行 3年经营成果的全面审计和新的一年承包合同签订工作。1990年,市区预算内国营工商企业与市财政签订合同,实行承包经营。年末有29户完成承包指标,占承包企业数的72.5%。
  二是完善企业租赁经营机制。1990年上半年市体改委组织力量深入到市区31户小型租赁企业,就租赁进展情况、效果、存在问题等开展综合调研。经调查研究,形成《小型工商企业租赁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被市政府以鹤政办〔1990〕36号文件下发,指导全市企业租赁工作的开展。年底,市区有101 户租赁企业完成租赁合同指标,占租赁企业总数的80.1%。
  三是理顺企业党、政、工三者的关系。在确立厂长(经理)在企业经济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的同时,进一步理顺企业党、政、工三者关系。厂长(经理)依法经营、依法行使职权,但要遵重企业党组织在思想政治领域的核心领导作用,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要听取企业党组织的意见,遵重和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
  四是完善分配体制改革。1990全市企业普遍实行了岗位工资和计件工资等分配形式。在预算内工业企业中,有80%的企业实行了计件工资,有20%的企业实行了岗位工资。大多数的工商企业都健全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指标分解到班组和个人。 68.7%的企业实行了风险抵押承包,部分企业进行了人事劳动制度改革,试行干部聘任制和工人劳动优化组合。有的企业把人员调配使用权、浮动工资决定权、工资奖金分配权等放到车间。在部分企业中设立了厂内银行,加强了企业内部资金、物资的使用,调度与管理,使企业内部核算体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五是进行新的改革试点。1990年市体改委和市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劳动局等部门对1989年试行“工效挂钩”的10户工业企业进行了复查;和市供销社、新华造纸厂完成了《省特企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总结了市阀门厂试行股份制的经验。
  六是进行生产要素流动组合的调查研究工作。1990年按照省体改委的统一部署,对全市52户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市区33户)进行了9个系列、145组生产要素流动情况的数据调查。初步摸清了全市现有生产要素存量、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并制定了《全市生产要素流动组合实施方案》。1989年至1990年全市建立企业联合组织 27个,引进资金2 276万元,开发新技术、新产品93个。
  七是清理、整顿各类公司。全市286户公司清理整顿后,保留202户,撤并改84户。查出有违章违法行为的27户,立案30起,收缴罚没款41万元。
  八是完善财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共清理企业多头建户1 231个,制定和下发了《鹤岗市银行帐户管理办法》,核发了《支取现金许可证》,规范了企业行为。
  九是完善物资体制改革。实行了倾斜供应和包保供应责任制。
  十是完善农村承包责任制。
  1990年在农村试行了六种新的土地经营形式:①在萝北县肇兴等乡16个村实行定产承包制;②在市郊乡镇的 9个村实行机动招标经营;③在萝北凤翔太平沟等乡镇实行土地租赁经营;④在绥滨福兴村和市郊红旗乡实行双保制;⑤在萝北县团结乡、凤翔镇实行“三田制”;⑥在绥滨、萝北两县实行扶贫责任制。建立各种农民研究会500多个,发展科技示范户1 090户,带动农民达 9 544户。农村改革的完善和配套,为发展农业生产夺取今年农业生产特大丰收,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张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