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销售 ·煤炭销售·
【全局煤炭销售主要指标持继上升】 1990年矿务局煤炭销售公司在中共鹤岗矿务局党委和矿务局领导下,发扬“团结、拼搏、奉献”的企业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双保” (保钢、保电”)方针、“四统一” (统一分配、统一订货、统一运输、统一调度)政策和对自销煤实行最高限价的规定,坚持以销售为“龙头”,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不断提高企业的活力,克服了因经济滑坡、市场疲软、资金短缺而一度出现的产品滞销、货款难收等困难,全面完成了煤炭销售任务。
一、1990年全局煤炭销售总量实际完成 1 549万吨,比国家计划多销售 1.5个百分点,比1989年多销售4个百分点,实现了煤炭销售总量的持续增长,创出煤炭销售总量的历史好水平。
二、全年铁路外运煤总量完成1 325万吨,比1989年铁路外运量增长5.3个百分点。
三、1990年在全局煤炭总销量中,国家指令性计划完成1 296万吨,比1989年增长5.9个百分点。
四、1990年在全局煤炭总销量中,超产自销煤完成252.8万吨,比1989年下降4.5个百分点,比国家计划增长1.5倍。
五、1990年全局商品煤灰分为17.21%比国家计划降低1.29个百分点,比1989年下降0.72个百分点;商品煤含矸率为0.16%,比国家计划下降0.29个百分点,比1989年下降 0.06个百分点。
六、1990年全局冶炼精煤销售2 039 649吨,超过国家计划1.98个百分点。
七、1990年全局销售洗中块103.643万吨,超过国家计划的97.4%,超过承包计划的9%。
八、1990年全局入洗筛块量实际完成96万吨,超过国家计划的37.5%,比1989年增产17%,创历史新水平。
九、1990年全局商品煤总增收额为 44 237.67万元,比承包的增收额(4亿元)提高10.6%。全局商品煤总增收额由以下十个项目构成:煤炭热值计价增收额 1 984.47万元,占4.5%;1/3焦煤增收7 795.77万元,占17.6%;冶炼精煤增收2 563.77万元,占5.8%;地区差价增收2 818.16万元,占6.4%;超核定能力加价增收12 603.13万元,占28.5%;加工洗块增收额为1 341.21万元,占3%;加工末煤增收额为578.35万元,占1.3%;超产自销煤增收额为 13 988.27万元,占31.6%;出口煤补贴138.68万元,占0.3%;降低灰分增收420.86万元,占0.9%。
十、1990年全局向北朝鲜出口冶炼精煤为673 733吨,比1989年增长 58 873吨,比国家计划多出口73 733吨,增收534.5万元。
【坚持把煤炭销售摆在“龙头”位置】 1990年矿务局坚持把煤炭销售摆在“龙头”位置,赢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
一、完善内部承包、强化销售机制。根据煤炭市场不断变化的形势,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的销售经营机制,特别是完善销售承包责任制。把销量、运量、定向和导向煤增收、合同兑现率、事故处理率等销售承包的主要指标分别落实到主管领导、科室和有关业务人员身上,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一包到底。并经常检查,定期考核,兑现奖惩,为搞活销售创造较好的内部条件。
二、及时捕捉信息,做到随行就市。经常出访用户,时时掌握用户对煤炭品种和数量需求的变化,调整产品结构,尽力满足用户需要。电厂需要加工特殊专煤和气化用的洗中块;有的厂家国家计划内煤不足,需买点议价煤,该公司在不违背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拓宽销售市场,结交新朋友, 把煤炭产品打入吉林、辽宁地区,增加议价煤销量和销售收入。三、按热值和1/3焦煤计价,每吨平均分别多增收9.46元和9.14元。
四、在保证计划内煤炭供应的基础上,搞好计划外煤炭销售。该公司在一、二季度集中抓国家指令性计划用煤的兑现率。二季度以后,由于煤炭市场逐渐趋缓,电厂存煤出现饱和,有的甚至不接煤。该公司抓住这个机遇,充分利用导向和定向煤的有利条件,注重效益型发运,千方百计地完成计划外煤的销售。全年共完成超产煤178万吨,为矿务局增收1.399亿元。
【认真执行国家煤炭销售政策】 1990年,由于市场疲软、货款回收不好,加之原材料涨价、企业增支因素多、资金紧张,公司内部对执行借货合同存在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计划内煤炭产品价格低、货款回收额低;而计划外议价煤价格高、货款回收快,应压减计划内,多卖议价煤,以缓和企业当前资金紧张问题。针对这一思想,公司组织干部职工反复学习国务院关于煤炭销售的“双保”(保钢、保电)方针和指令性计划必须完成 95%以上的规定,端正了煤炭销售的政治方向,澄清了一些错误认识,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煤炭销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一、认真执行全国煤炭产品定货会国家统一组织签定的产品订货合同。
1990年鞍钢、本钢、哈市发电厂、亮子河发电厂等国家大、中型企业,欠鹤岗局煤炭逾期货款 2亿多元。鹤岗局一方面派人到这些单位催款,另一方面按照合同要求照常发煤,并100%的完成供货合同。
在“煤木互保”单位中,虽然木方欠鹤岗局煤款过多,鹤岗局一面派人催款,一面按合同对其发运煤炭,保证对方生产和生活的正常需要。对市场和其它用户,同样本着“重合同、守信誉”原则,按合同规定发运煤炭。1990年全局煤炭销售合同全部兑现,是近几年中最好的一年。
二、坚决执行国务院煤炭销售的“两保”(保钢、保电)等重点供应政策。按国务院规定,在销售中做到“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对用煤大户均衡发运,小户一次兑现合同。
三、搞好路矿协作,为兑现合同创造条件。1990年矿务局与铁路部门更加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路矿协作委员会作用,深入开展“联劳”竞赛活动,迅速解决运输中的实际问题,提高运输能力和运输效率。
【商品煤质量再登新台阶】 1990年矿务局煤炭销售公司把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商品煤质量放在全部工作的首位。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检测手段,开发适销对路新产品,并把提高商品煤质量纳入经济承包的重要内容,促进产品质量再登新台阶。1990年全局大井生产的1450万吨原煤,大部进行筛选、洗选等深加工,基本消灭了“原字号”。1990年全局大井商品煤品种由1989年的9种增至15种,商品煤量完成14 325 060吨。其中:冶炼精煤2 039 650吨,占14.2%;洗中块1 037 204吨,占7.2%;混中块和混块457 442吨,占3.3%;洗粒煤120 697吨,占0.8%;混煤和洗混煤总量6 789 886吨,占 47.3%;末煤和洗末煤的总量3 082 669吨,占21.5%;原煤、低质煤等其它品种占5.7%。
1990年全局商品煤质量登上新台阶的主要途径:一是进一步完善商品煤质量管理条例,把提高质量、增加品种纳入企业升级轨道。全局普遍实行从井下工作面到地面选矿、加工、装贮放仓、运输一条龙质量管理体系。二是改善煤炭加工设施,为提高煤质、增加品种创造条件。为了满足用户对质量和品种的需求,狠抓了各矿筛选厂的建设和管理,开展“三好”筛选厂的劳动竞赛。并筹集 100多万元资金,用于武装筛选计量和化验设施。1990年完成了兴山矿二井筛选厂、新一矿立井筛选厂和南山矿立井园筒仓筛选系统的改扩建任务,使全局筛选能力大幅度提高。同时,逐步在各装车点安装了轨道衡,商品煤计量衡器化达 97.8%。为了完善煤炭以质计价,对部分化验室进行改扩建,购置一批较先进的检量、化验仪器和设备,使采制化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三是认真处理商务纠纷和煤质事故。四是加强局煤质检查站的监督保证作用,实行严格检查制度。局销售公司实行每月一次煤质小检查,季度进行全面检查,评分考核,做为奖罚依据。
【回收货款额达一亿元】 1990年,由于市场疲软,企业间三角债严重,外欠矿务局逾期货款高峰达 3.4亿元,严重影响矿务局资金的正常周转。煤炭销售公司把回收货款放在各项工作的重点,并采取 4条措施:一、全公司动员。全员承包,各个有责、人人出力。二、明确清欠的领导责任。公司经理和科长、工程技术人员齐上阵, (特别是直接与用户有业务往来人员,他们对用户熟悉,催款有制约力)共分9条战线,全面出动。全年集中进行 5次较大规模的清欠,平时对重点用户指派专人进行跟踪清欠。三、内外结合,协同作战。矿务局销售公司,财务处、供应处联合,并请市工商银行参加,做到能磨帐的磨帐、能要款的要款,努力争取早日回收货款;四是突出重点,外清内控、齐抓共管,坚持外面有清的、家里有要的、内外加攻。煤炭销售公司严把“四关”(计划、发运、货款结算和事故处理关),灵活运用、区别对待。对个别用户的煤炭实行停限发制约政策。采取上述措施后,货款回收状况好转。1990年 8月份开始,每月回收金额都在一亿元以上,缓解了矿务局资金紧张的局面。
(刘 剑、郑子善)
矿务局原煤和商品煤质量概况
(1990年度) 单位:%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