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林业

林业



                 ·林  业·
  【市林业局基本完成国家计划】 1990年市林业局坚持贯彻党的治理整顿和改革开放方针,坚持贯彻和落实省“治危兴林”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调整产业结构、强化经营管理、推进科技兴林、开展双增双节、完善经济承包,在全局职工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林业发展我发展”、“我与林业共兴衰”、“企业有困难,我们怎么办?”的大讨论,引导职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激励职工千方百计为企业分忧解难,克服了市场疲软、资金紧缺等困难,基本完成全年国家计划。
  一、1990年全局植树造林完成40 277亩,完成国家计划的105.9%;成活率达 90%以上。其中萝北局完成12 016亩,完成国家计划的 100.1%;绥滨局完成7 000亩,完成国家计划的100%。
  二、市局育苗完成834.8亩,完成国家计划的139.1%。其中绥滨局完成150亩,完成国家计划的100%;萝北局完成117亩,完成国家计划的58.5%。
  三、市局天然林抚育完成21 678亩,完成国家计划的 72.3%。其中萝北局完成13 025亩,完成国家计划的130.2%;绥滨局完成800亩。
  市局天然林抚育采伐木材35 122立方米,完成国家计划的106.4%。其中萝北局完成27 365立方米,完成国家计划的101.4%;绥滨局完成310立方米。
  四、市局人工林抚育完成6 080亩,完成国家计划的101.3%。萝北局完成1 342亩。完成国家计划的134%,绥滨局完成700亩。
  市局人工林抚育间伐出材5 698立方米,完成国家计划的91.9%。其中萝北局出材 1 651立方米,完成国家计划的206.4%,绥滨局出材700立方米。
  五、市局幼林抚育完成205 100亩,完成国家计划的93.2%。其中萝北局完成52 250亩,完成国家计划的87.1%;绥滨局完成29 000亩,完成国家计划的96.7%。
  六、市局林业生产总值(不含两县)完成1 050万元,完成国家计划的77.8%。
  七、林业综合利用情况(不含两县):胶合板生产2 100立方米,完成国家计划的52.5%;木器家具生产3 900件,完成国家计划的97.5%;木铣板生产39万片,完成国家计划的115%;雪条棒(出口正品)生产8 000万支,完成国家计划的80%;锹镐把生产4.3万根,完成国家计划的47%。
  八、多种经营生产。生产原煤6.2万吨,完成国家计划的103.3%,甲醛树脂胶完成200吨,完成国家计划的30%,白云灰完成1 300吨,完成国家计划的43.3%。
  九、1990年市林业局实现了第11个无火灾年,森林病虫鼠害实际防治面积达 7.1万亩。其中防治虫害2.5万亩,防治病害0.7万亩,防治鼠害3.9万亩。全年木材检疫4万立方米,林产品检疫5.597公斤,种子检疫600公斤。                 (林业局办公室)
  【实施“治危兴林”】 1990年林业局根据全省“治危兴林”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治理整顿的布置,结合林业系统的实际,开展了以“治危兴林”为中心的企业全面整顿。
  一、调整产业结构。1990年该局按经营范围及经营内容,将全局产业分为资源产业、加工产业、替代产业、供应服务行业 4块。资源产业以合理地培育、保护、利用森林资源为原则,以提高社会、经济、生态 3个效益为目的,实行全面规划和科学管护,杜绝单纯取材的短期行为;加工产业以木材综合加工厂和人造板厂为“龙头”,充分利用采伐剩余物,提高产品质量;替代产业实行划地、划块、划场经营;多种经营实行自负盈亏管理办法。
  二、控制新上项目。1990年市林业局对新上项目实行“八不准”制度。即:无可行性调查及科学论证文件不准上项目;无总体设计审批手续不准上项目,新上项目不准改变原设计结构;新上项目不准提高造价扩大建设范围;新上项目不准超支挂帐;不准搞“钓鱼”项目;不准搞计划外项目;不准搞计划外购置。
  三、控制财务支出。1990年市林业局对财务支出实行“十不准”制度。即:基层无计划审批手续不准拨款;超支单位不准拨款;产品不准赊销;违反财经纪律不准拨款;不准为集体企业及个人担保;不准将资金借给集体企业及个人;计划外的建设和设备购置不准拨款;不准报假帐;不准截留各类应交款;不准以权谋私。
  四、控制林业采伐。1990年市林业局对林业采伐实行“八不准”制度。即:无设计不准采伐;调查设计不合格不准采伐;调查设计不经批准不准采伐;无证不准采伐;不准把头上山;不准搞委托采伐;不准超计划采伐;不准改变设计采伐。
  通过治理整顿,使林业经济形势逐步好转,并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林业处被评为东煤公司(省级)先进企业】1990年,鹤岗矿务局林业处已建设成为矿区营造坑木林基地。下辖4个林场,总经营面积337 620亩,分布于市郊浅山区,成为国家森工企业的门户。其中宜林面积217 635亩,有林地面积134 265亩,苗圃地 450亩。活立木总蓄积25.3万立方米,总价值6 315万元,每年向矿区提供杆材2 000立方米。建成绿化小区10个,小游园2处。全处共有包括4个林场及多种经营公司、汽车队等 11个基层单位,代管矿务局4个新农村。固定资产为719.7万元。全处职工943人,其中干部149人,专业人员143人。现任党委书记范德春,处长、承包集团负责人张永兵。
  1990年矿务局林业处充分发扬“团结拚博、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的企业精神,坚持改革开放、治理整顿的方针,坚持“科技兴林”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切实把质量标准化和护林防火放在全部工作的首位, 整体工作开创新局面。 1990年矿务局实际造林8 376亩,超过计划的4.7%;育苗412亩,超过计划的2.5%;生产木材 2 856立方米,超过计划的1%;整地8 147亩,超利计划的 1.8%。主要生产质量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东煤公司规定的标准。苗木优质率91.7%,超过东煤公司规定标准的16.7%;造林成活率 94.7%,超过东煤公司规定标准的7.7%;保存率87.2%,超过东煤公司规定标准的5.2%。造林合格率98.7%,超过东煤公司规定标准的3.7%;伐区合格率100%,超过东煤公司规定标准的8%;出材误差率 1.03%,比东煤公司规定标准降低0.97%。1990年林业处补还了过去人工林管理强度不足的欠帐,对4万多亩人工林进行不同程度的抚育管理。对中幼林进一步提高林分质量,实现透光28 944亩,除伐8 961亩,间伐3 935亩。
  1990年矿区林业生产登上新台阶, 矿区林业处被东煤公司评为 “特级质量标准化处”、“东煤公司(省级)先进企业”、“造林先进单位”。
  1990年林业处在企业达标升级工作中采取全处动员、全面起步、扫清外围、重点突出的办法。为促进企业达标升级,处组织专门班子制订了《林业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一、二册)》,包括25个管理制度,共178章987条。技术标准四大类16项;管理标准 39大类235项;工作标准三大类 194项。档案管理首先通过省级先进档案管理验收,节能、环保、计量、降耗等也通过验收或取得认证,实现企业升级。
  1990年矿务局林业处将增收节支做为企业积累资金的根本途径,实行内部银行,加强资金管理和合理投入;开展班组竞赛,历行节约,反对浪费;整顿劳动组织,优化组合,提高劳动生产率。由于全处将增收节支当做大事抓,深挖企业内部潜力,不仅较好地消化了各种增支因素和制约因素,而且增收节支50万元。其中,青岭林场由于狠抓经营管理,加强班组核算,全年节支8.1万元,占全处节支总额的38%,成为全处节支的榜样。
                                 (林业处办公室)
  【林业处全面完成三年经济承包指标】 林业处同矿务局签订的 3年经济承包合同,到1990年已期满。该处已全面完成经济承包的各项指标。3年造林目标 30 000亩,实际造林30 749亩,超过目标749亩;3年生产木材目标7 500立方米,实际生产木材8 496立方米,超过目标 996立方米;3年林间收益目标100万元,实际收益241万元,超过目标141万元;育苗目标 1 010亩,实际育苗1 189亩,超过计划179亩。森林火灾损失目标控制在 100亩以下,1988至1990年实际无森林火灾,1989年火灾损失只有43.5亩。3年无重伤死亡事故,轻伤率也在 10‰以下。在完善承包中,处对场、场对班组实行了层层承包,制定了配套的改革政策,调动了处、场、班组三级承包经营者的积极性。经过3年的改革承包,职工得到了实惠,职工平均工资3年增长30元以上,并为职工解决住房109户,比承包目标多解决 79户。该处年终承包按奖罚政策完全兑现,奖罚公开。
  【林业处基建工程创历史最好水平】 1990年末林业处基建工程量累计达 215.371元。其中自筹资金66万元,矿务局投资87.871元。去掉跨年度工程,1990年度工程达150万元,是建处以来基建工程最高的年份。工程项目包括住宅楼、膝望塔、通讯线路,苗圃管道和高压线改造等。改善了林区生产、安全防火和职工生活条件,为企业的发展增添了后劲。
                                 (林业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