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 ·交通管理·
【交警支队概况】 1990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内设办公室、交通科、车管科和宣传科;下辖向阳交警大队(管辖向阳区、东山区、兴山区、团结乡、东方红乡)、工农交警大队 (管辖工农区、蔬园乡)、南山交警大队 (管辖南山区、兴安区、红旗乡)、萝北交警大队、绥滨交警大队、新华检查站(管辖新华镇和新华农场)、直属大队、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8 个基层单位。交通民警达109名(1988年末原劳改支队解散调入交警支队61名)。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1989年市交警支队对市内25条干线道路通行能力进行了调查,测清了每条道路的交通流量及其变化,分轻、重、缓、急提出改善道路条件的意见。对超出道路通行能力的红军路和解放路实行车辆分流,将货车改为定向定时通行,并对 7条支线改为单行或禁行路,规定转弯指示限制,缓解了主干线交通阻塞。1989年市区设2处出租车停车场、1处货运汽车停车场和1处拖拉机停车场。制作交通标志147块,悬挂使用69块。增设塑料砖中心线2 300延米,增设物体隔离桩 230米。1990年全市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 增设物体隔离带2 060米,安装各种交通标志64块。
交通警察在执行检车任务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989年市交警支队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为中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小学校开展了“小交警”活动。1990年市交警支队与团市委配合,在全市青年中开展了“法规在我心中”讲演比赛和以交通法规为中心内容的书法、绘画展;与报社、电台、电视台配合,登载和播放交通安全专项稿件 161篇。支队印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4.7万份,深入有车单位放录像124场,直接受教育人数120 500人次。
【严格路面交通管理】 1990年市交警支队进一步健全路面安全管理责任制,对重点路段投放警力,死看死守。同时,严格路面检查,实行点线面相结合的勤务制度。全年共取缔各类违章通行94 180人车次,警告43 898人次,吊扣驾驶证39人,罚款37万元。与各区政府、交通、城建、工商等部门配合,清理整顿干线道路两侧有碍交通的建筑物、摊床 8 612个,保证了道路安全畅通。
【机动车与驾驶员管理】 1990年末,全市机动车18 298台,其中大型汽车 7 037台,小型汽车3 659台,摩托车5 945台,拖拉机1 073台(清理后数)、挂车584辆。全市机动车驾驶员(不包括拖拉机驾驶员) 26 970名。其中汽车驾驶员20 439名,摩托车驾驶员6 381名。1990年末,全市已换发新驾驶证24 345名,并对汽车实行机械检测,实现机动车检测现代化。
【开展最佳交通民警评选活动】 1989年市公安局、精神文明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人事局、财政局、报社、电台、电视台10个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评选最佳交通民警、最佳交通岗(组)”活动。这次活动从1989年 4月份开始到1989年10月末结束。经过评选,工农大队徐兆贵、牟元明,南山大队王成义三人被评为最佳交通民警,每人晋升一级工资并荣记三等功。有15人被评为优秀交通民警。
(王培金)
【交通事故】 1989年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123起,死亡63人,伤 57人,损失折款98 500元。1990年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174起,死亡67人,伤108人,损失折款226 500元。
表1 1989年至1990年交通事故情况
1989年至1990年交通死亡事故情况分析
表2 事故主要原因
肇事机动车驾驶员驾驶经历
事故地点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