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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税收工作概况】 1990年鹤岗市税收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保持稳定和发展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面推进征管改革和队伍建设;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为促进鹤岗市经济发展做了积极工作。一是全面、均衡、超额完成了1990年度国家税收计划。全市工商税收收入17 206万元,比年计划超收1 306万元,超收幅度为8.2%,比1989年增长14.7%;国营企业所得税收入 1 862万元,完成年计划 116.4%,比1989年增长 4.8%;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492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23.2%,比1989年增长8.2%;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291.6万元,完成年计划的 124%,比1989年增长13.3%;市级财政“保盘子”收入计划为9 517万元,实际收入10 110.7万元,完成计划的106.2%,比1989年增长18.2%,占全市财政收入的98%,从而连续19年超额完成国家税收计划,保证了本市财政预算的平衡。二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1990年,市税务部门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广泛调查研究和试点改革的基础上,在全市税务系统建立了“集中征收、会计监控、专业检查”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并应用微机管理税收。三是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1990年,市税务部门以省政府《五十条》为依托,把促产增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从资金、信息、政策等方面帮助企业启动生产,强化销售,提高效益,促进了本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抓好税收计划的落实】 1990年本市经济效益下降,资金短缺等问题,给税收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在这种形势下,市税务部门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消除“等、靠、挺”的思想倾向,审慎地分析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稳妥地解决组织收入中遇到的突发性难题,抓好税收计划的落实与管理,做到重点税源管严管住,零散税源不跑不丢。一是把加强日常征收管理与开展税收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各级领导定期掌握收入进度,严格掌握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等规章制度,全年共对逾期申报和滞纳的个体户罚款和课征滞纳金45.8万元。第一季度,全局组织 80%以上的干部开展1989年度工商各税结算清缴工作,对全市 792户国营企业、1 383户集体企业和4 042户有证个体户全部进行清查,查出偷漏税金 231.4万元,实现了“首季开门红”;第二季度以开展业务培训为重点,用政策指导征收,对重点行业和税源大户进行检查。市局组织股以上干部分成10个小组,对18个重点行业中的41户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查出偷漏税金48.3万元;同时,按照省局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个体税收、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地方各税的“三税清查”,查出偷漏税金75.3万元;从1O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1990年度税收大检查。通过组织发动纳税人自查和开展重点检查两个阶段,自查面达到100%,查出偷漏税金51.1万元,重点检查面达到46%,查出偷漏税金354.7万元。通过上述大检查,累计增加税收760.8万元,占全年工商税收收入的 4.4%,税收大检查成为组织收入的有力措施。二是把回收欠税做为组织收入的重点。1990年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紧紧依靠各级党政领导和银行等部门的配合,坚持以法治欠,层层落实责任制。10万元以上的欠税,市局领导到户清欠,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县局、分局领导到户清欠,对万元以下的欠税落实到股,责任明确到个人,定时间、定任务,把欠税压缩到最低限度。一年来,全局共压缩欠税 1 600万元,保证了税收收入。三是抓好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1990年度征收车站零散税收90.8 万元,1:艺1989年增长70.3%;对全市9个行业343户个体户偏低的税收定额上调30%,全年增收17.5万元。同时,对全市个体重点行业和“大户”进行了 3次大规模的清查,共清查2 361户,清查面达到 59%,清理偷漏税金53.7万元。1990年,全市个体税收收入1 382.9万元,比1989年增长1.1%,占工商税收收入的8.1%,比1989年增长0.42个百分点。
【贯彻“促产增收”的税收政策】 1990年市税务部门采取政策上扶、信息上引、资金上帮、财务上管的办法,全面落实“促产增收”的税收政策。省政府《五十条》颁布后,市税务局结合实际制定出36条税收细则,依据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权限对 332户国营、集体企业减免各项税收 1 804.7万元。减免户数占全市企业总数的15.3%,减免税金占全年实际收入的10.5%。对新华造纸厂、起重机总厂等企业1990年税金全部减免。并监督企业用减免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增产增收。同时,各级税务部门还注意收集产销信息,促进企业间的资金融通。一年来为企业提供信息400多条,融通资金100多万元,推销积压产品 270万元,引导企业加强经济联合,调整产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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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现行税收会计制度】 1990年市税务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税收会计改革要以申报纳税为前提,以征收和检查为基本管理形式,以应征税款为核算对象,对税金运动的全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首先,改革现行税收会计处理基础,把应征税款纳入核算内容,从应征税款(即纳税申报)时开始核算,直到纳税人每个税种的应征、已征、减免、退税、欠税等全过程。以纳税人的 “纳税申报表”,代扣 (征)单位的“代扣(征)税款申报表”,税务人员直接征收填报的”无申报税款日报表”,“纳税检查报告书”、“违章案件处罚通知书”等作为原始记帐凭证,实现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滞纳、欠税的全面监控。其次,以现行税收会计科目为基础,进行适当调整。总帐设置了38个会计科目,其中保留原来的15个,新增设23个。二、三级科目按现行税收会计制度和工作需要设置。最后一级科目按纳税人分税种设置,以适应税务人员执法和纳税人纳税实行监控的需要。第三、建立了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以直接办理税款征收业务的分局(所)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一级核算。税务分局.(所)办税实行柜台作业,设立办税股和核算组。纳税人一律上门申报纳税,由办税人员负责分税种的明细分类核算,税收会计人员负责总分类核算和其它明细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设置了《税收资金平衡表》、《税收会计综合(月、季、年)报表》、《欠税余额的细月报表》。由分局(所)逐级上报,形成新的税收会计核算体系。第四、进行改革试点。1990年市税务局将新制定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在大陆分局进行改革试点。从试点情况看,新税收会计制度有以下好处:一是为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二是对纳税人实现了严密监控,强化了以法治税。三是强化税务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廉政建设。四是为应用微机管理提供了可靠模式。1990年 5月,《税收会计全额管理核算办法》通过了省级科技成果鉴定。以新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为模式,市税务部门与省税务局联合研制开发了“税收全额会计核算与征收管理微机系统软件”,经过试运行,又于1990年 9月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使税收征收管理走上了科学化发展轨道。
【税收全额会计核算与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开发和应用】 1990年,省税务局与鹤岗市税务局以本市税务系统全面实行的《税收会计全额核算》为基本模式,针对税收会计核算和征收管理工作的特点,按照省税务局提出的“立足全省,放眼全国,开发一个功能全、容量大、先进、规范、可操作的系统软件”的指导思想,联合成立攻关小组,历时半年,开发了《税收全额会计核算与征收管理系统》应用软件。该软件包括系统维护、会计核算、征收管理、辅助决策等4个子系统。这套管理软件于1990年6月研制成功,首先在本市税务系统所属基层单位试运行。1990年 8月省科委组织的鉴定会认为:该软件把税收会计核算与征收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并适应税收会计改革的需要,把“收付实现制”改为“权责发生制”,由微管理机实现,属国内首创,具有功能齐全,操作简便,适应性强,投资少,易于维护和推广等特点,通过了省级科技成果鉴定。
【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1990年末,市税务系统共有干部职工 691人。市税务局下设绥滨、萝北两个县局和市区 11个分局(组),担负着全市 792户国营企业、1 383户集体企业、4 242户个体工商户及 46个集贸市场的税收征管任务。一年来,税务部门大力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税收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税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自觉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原理和方法认识和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在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开展自上而下的党风党纪、税风税纪的自查自纠。首先市局查摆出属于行业不正之风的问题62个,追缴税款497元,清退吃请款462元。在此基础上,市局组成重点检查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逐个分局开展检查。共走访企业负责人和个体户316人次,发收测评票700余份,抽查纳税户 153户,清点发票15 640册,完税证 14.3万份,追缴“关系税”、“人情税” 7.2万元。在重点检查中,坚持边清理、边纠正、边处理的原则,立案查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6起。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建立了《纪律检查日制度》、《廉政工作考核制度》、《内外审计制度》等等,推动廉政建设向深层次发展。干部的廉洁自律观念大大增强,全局有723人次拒请吃,有108人次拒贿 2.3万元。三是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方法提高干部的文化业务水平。 该局把每月的最后两天定为业务学习日, 组织全局干部重点学习了《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通报》;选送47名税务干部参加专业培训。1990年末,全局大专以上的干部达到313人,占干部总数的45%。 (许百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