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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

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



               ·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
  【防疫工作概况】 1990年全市防疫机构得到加强,防疫队伍不断扩大,防疫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在原有22所市、县、区防疫站基础上,又成立了市皮肤性病防治所,配齐了人员、设备、药品,开展了性病防治工作。1990年全市防疫队伍人数达290人,比上年增加 45人,其中,防疫技术人员248人,比上年增力1141人。在防疫技术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6人,占2.42%,中级技术人员43人,占17.34%,初级技术人员 165人,占66.53%。全市防疫网络趋于完善,基础设施得到加强,防病能力进一步增强。
  1990年全市防疫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实施各项卫生法规,强化综合目标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建设,突出加强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市防疫站聘请33名社会各界人士为卫生防疫社会监督员,并制定11项规章制度,完善了卫生执法监督程序,提高了服务意识。落实各项防病措施,使全市防病工作任务圆满完成。1990年全市急性传染病报告发病率降低到历史最低水平,计划免疫通过国家审评,达到以县、区为单位计划免疫接种率 85%的目标,其它各项防病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市防疫站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站标准。
  【传染病防治】 1990年全市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以病毒性肝炎和流行性出血热为重点,开展了全面防治工作。加强病毒性肝炎防治,严把诊断、疫区处理、医源性传播关。全年推行乙肝疫苗3.837人份,母婴阻断达85%。对全市35所医疗单位进行消毒隔离监测,一人一针一管消毒率达100%,医疗器械消毒合格率为100%,幼托机构甲肝预防措施合格率 96%,疫区(点)处理率100%,献血员发证率100%。举办3期肝炎防治培训班。
  1990年11月份,萝北县、绥滨县、新华农场暴发流行性出血热。发病276例,死亡 19例,市、县有关部门采取了积极有效防治措施,控制了疫情,降低了死亡率。加强对伤寒经常性监测管理,为特种人群 1 200余人做了伤寒菌苗接种。开展性病防治工作,组织全市性病防治学习班一期,建立了区、院、所三级防治网络,对特种人群 411余人进行了性病普查,全年诊治性病66例,治愈率98.5%。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医疗机构消毒监测建档率 100%,监督全市饮食业消毒情况600户。全市鼠密度(粉剂法)为1.67%,鼠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开展防疫检验工作,乙肝既往感染调查654人,阳性HBsAg10.95%,抗—HBs16.35%,抗HBc35.08%,总感染率43.17%,自然阴转率37.87%。计划免疫抗体水平监测91份,医院空气污染度监测12家39份,器械消毒监测29家36份,完成学生营养和寄生虫病感染调查400份。
  1990年全市法定急性传染病总报告发病3 307例,发病率为308。 14/10万,较上年下降2.72%,其中,病毒性肝炎发病699例,发病率69.9/10万,较去年下降 2.6%;痢疾报告发病1 952例,发病率195.2/10万,较上年下降14.91%;流行性出血热报告发病276例,发病率27.6/10万,较上年上升110.89%;伤寒报告发病14例,较上年下降84.09%;流行脑脊髓膜炎报告发病8例,发病率0.8/10万,较上年下降11.11%;麻疹报告发病50例,发病率5/10万,较上年上升212.5%;百日咳报告发病2例,发病率0.2/10万,较上年下降93.33%;白喉发病率为0,1/10万,超过规定指标,脊髓灰质炎、狂犬病无报告病例。
  【计划免疫工作】 1990年国家确定计划免疫要以县、区为单位达到 85%标准,全市各级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大力推行计划免疫保偿制,强化目标管理,狠抓查漏补种,达标验收,宣传管理工作,保证了计划免疫工作任务的完成。 召开全市性计划免疫工作会议7次,总结表彰计划免疫先进集体27个,先进个人 208人。市防疫站杨芬被国家卫生部授予全国计划免疫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和奖励。组织突击性查漏补种和检查6次,682个基层网点。加强冷连建设,装备冷藏包260个,完成送苗270单位次。全年共推行生物制品7种,655 222人份,其中,麻痹糖丸 142 229人份,麻疹疫苗 144 026人份,百自破三联 177 057人份,百白二联30 130人份,流脑疫苗153 410人份,森脑疫苗17 370人份,伤寒疫苗1 000人份。
  按照国家审评方案及质量标准,对本市县、区计划免疫进行审评,共抽查 80个村(委、农场、林场)及560名适龄儿童。审评结果,计划免疫建卡率99.29%,建证率99.46%,单苗接种率:三价脊髓灰质疫苗99.82%,百自破混合制剂97.32%,麻疹疫苗97.68%,四苗全程接种率95.36%。根据审评结果全市以县、区为单位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国家规定85%标准。
  【地方病防治】 1990年全市地方病防治成果得到继续巩固。大骨节病防治,对大骨节病区3~16岁儿童2 537人进行投服亚硒酸钠98 400片,对5个病区3 617名儿童抽查服硒率为94.6%。进行发硒监测76人份,发硒最高值为455.3ppb,最低值为132.4ppb,平均值为265.5ppb。开展大骨节病区居民临床检测1 464人,早期 14人,Ⅰ°57人,Ⅱ°15人,大骨节病检出率为1.93%,20—60岁检出率为7.22%。大骨节病X光片监测225张,有效统计205张,检出 26例,X线检出率为12.68%。地甲病防治,对农村和城市 17所中小学生进行地甲病患病率抽查,共抽查9 928人,生肿327人,Ⅰ°185人,肿大率5.15%,患病率 1.86%,开展碘盐监测,全年定性监测碘盐293份,有碘率100%,合格率90.44%,尿碘监测 100人份,平均值在72.5ug/g。地方性氟中毒防治,对改水病区57人进行监测,无一例氟斑牙发生。克山病防治,对新华镇4个村486名儿童和育龄妇女做临床检查,均无新患发生。对特定人群进行心电图监测469人,正常心电图452人,异常改变17人,均未定诊克山病,克山病在鹤岗市已连续17年无新发病区。
  【工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 1990年加强了劳动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经常性卫生监督率70%,预防性卫生监督率100%,粉尘与常见毒物监测率70%。劳动卫生建档率100%。完成粉毒作业工作定期体检 482人,职业病报告率 100%。会同有关单位对新建 11个单位进行“三同时”验收;对全市接触铅尘工厂13家,39个作业点进行铅尘浓度测定,有13个作业点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对全市接尘厂、矿36家、94个作业点的粉尘浓度、分散度等项目进行测定,有15个作业点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放射卫生管理,对全市165名X线工作人员进行防护知识培训,培训率97%;完成150名X线工作人员体检,体检率90%;对全市 44所医院,49台X线机进行医用X线防护监测,监测率96%,合格率90%;对放射性同位素监督检查率 100%;对全市建筑材料行业19个单位,进行建筑材料卫生防护监测检查,其中,17个单位经省检查合格发放卫生许可证。放射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人均4次,监测率90%,放射工作单位建档率100%。
  【食品卫生监督】 1990年食品卫生工作,以《食品卫生法》为依据,以冷饮业、饮食服务业、个体肉食加工业达标为突破口,增强执法监督效率,加强规范化管理,全市食品卫生质量进一步提高。1990年全市食品行业监督网点达2 257处,从业人员培训率98.7%,其中,厂长、经理培训率达97.8%,检验人员培训率95%,摊贩培训率55%,从业人员体检率98.7%,五病调离率100%。全年组织7次大型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受检单位达4 500个单位次,实施行政处罚金额达1.18万元。加强了冷饮企业卫生管理,以治本建设,批次检验为突破口,不断提高冷饮质量。加强熟肉品销售管理,打击不法黑加工点,共检查148家,销毁腐败变质食品350余公斤,罚款820元。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评比,组织全市6区交叉大检查,共检97家,评出食品卫生先进单位17家。对全市糕点和熟食加工点及销售网点进行检查,共检查963 家,罚款1,6万元。餐具消毒效果监测饭店600户,对103户罚款共1 000元,餐具检测361份,合格率为 80%。完成地产品监测519份,合格率85%。加强发证管理,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率100%。强化卫生治本建设,冷饮加工业治本建设达标率 97.2%,熬料类层锅使用率100%,新建达标率100%;饮食业治本建设达标率85。32%。新建网点发证合格率100%;食品加工业洗消设备设置率80%;个体肉食加工业治本建设达标率100%,新建企业发证合格率100%;个体饭店治本建设达标率 80%。加强外进食品索证工作,索证率100%。食品卫生实施依法监督,网络化管理,使全市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发病率明显降低,基本控制了食物中毒的发生。
  【环境卫生监督】 1990年全市环境卫生监督工作,以贯彻国务院《公共卫生管理条例》为中心,以公共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为重点,增加经常性监督监测频率,促进了环境卫生质量的提高。 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建档率 100%,发放卫生许可证率 98.5%,体检率98.01%,五病调离率 100%。公共场所卫生指标监测2 539项,其中,旅店、宾馆、招待所合格率91.6%,商场合格率85.36%,理发店合格率89.9%,化妆品索证率 80%。加强水质监测,采集城镇自来水及自备水的管网末梢水160份,检验1 402项次,总合格率 87.5%,直接从事供水人员体检率100%。
  【学校卫生监督】 1990年全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开展中小学生健康监测和常见病防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全年开展新生乙肝既往感染调查 385人份,监测率为31.77%,表抗阳性率7.14%。完成中小学生健康监测1 400人,其中,7—10岁儿童388人,监测结果:生长发育不良率5.93%,营养不良率17.78%,肥胖率12.62%,轻度贫血8.28%,口腔不良率43.81%,驱蛔便虫卵阳性率1%。开展防龋氟化钠含漱学校15所,24 595人,覆盖率达68.18%。开展驱蛔学校12所,14 394人,年驱蛔2次,驱蛔率74.1%。进行中小学视力防护检查一次,覆盖率97.72%,矫治率67.02%。加强校医培训,共培训368人次,培训率93.75%,完成学校建档率100%。
  【结核病防治】 1990年全市共有 4所结核防治所,从事结防工作人员3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4人,县(区)、乡(镇)、村三级防痨组织,实行目标管理,巩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训了防痨队伍。建立了市结核防治门诊,强化了结防工作技术指导。到1990年末结核门诊初治排菌病人54人。落实化疗54人,化疗率100%;门诊初治排菌病人规律用药46人,规律用药率87%;门诊初治排菌病人 54人中,连续三个月转阴人数 14人,阴转率为 26%;门诊初治病人复发率为0。门诊复治排菌病人21人,落实化疗率100%,规律用药率为80.9%,阴转率 14%。初治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21人,临床治愈75人,治愈率 6.2%。治疗病人登记合格率达100%。参加全国第三次结核病流调工作,对本市东山区二十八居民委进行结核病调查,抽查1 214人,受检1 205 人,实检1 171人,其中15岁以下儿童261人,流调结果:儿童自然感染率 29.6%;结核病患病率1.02%,涂阳患病率4.3%,各项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年内新登记病人270人。大力开展卡介苗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市区新生儿接种 3 842人,接种率为 96.6%,农村新生儿接种2 856人,接种率为98.58%。新生儿卡介苗接种阳转率为86.39%。小学生卡介苗复种人数达6 699人,复种率提高到99.88%,达到和超过省及国家规定标准。复种卡痕合格率为 87.6%,完成规定指标的103%。全年接种卡介苗18 606人.做PPD 实验7 179人,无接种事故发生。
                                     (左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