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概况】 1990年,全市出生13 993人,比计划降低了6.71%。出生率为13.45‰,比上年降低了0.82‰,比计划降低了1.41‰。自然增长率为8.95‰,比上年降低了1.35‰,比计划降低了1.66‰。计划生育率为94.83%,比上年提高4.53%,比省下达的指标提高9.83%。全市多胎率为0.89%,比上年下降了1.4%,比省要求指标降低2.63%。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为91.31%,比上年提高2.72%,比省要求指标提高1.39%。其它各项指标均完成预定控制计划。省政府授予鹤岗市计划生育签二档达一档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县、6区、市郊4乡1镇、矿务局、宝泉岭农管局等15个签状单位均完成在一档水平,受到了市政府的表彰奖励。医药管理局等26个市直及企事业单位,完成百分评比目标管理要求,受到了市政府的表彰奖励。
东山区计划生育协会被国家授予基层协会先进集体。市郊红旗乡计划生育助理王晓菲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省政府授予萝北县东明乡、市郊红旗乡、矿务局兴山矿全省计划生育先进集体,授予绥滨县计划生育协会、工农区新南办事处计划生育协会、市郊新华镇计划生育协会全省计划生育基层协会先进集体称号。绥滨县计生委副主任张静贤、南山区计生办主任赵金莲、兴山区计生办主任马秀云等 3人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市计生委宣传科科长姜文、东山区计生办主任田淑芳、兴山矿计生办主任王秋雨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工作者。市政府还授予萝北县奋斗乡等41个单位“全市计划生育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张星峰等 8人“全市计划生育模范领导”称号,授予张春英等99名同志“全市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计划生育管理】 1990年,各县、区及矿务局、宝泉岭农管局等10个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状,由过去的业务部门签状,改为政府和业务部门的双向双轨签状。对市政府各局,继续实行百分评比检查。全年抽调了 200余人,分两次对签状单位进行了进村、进委、入户调查,走访了23 990户、调查了91 785人。在加强目标管理的同时,继续坚持“孕前型”管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也有了加强。市计生委专门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抓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的生育实行了专项管理。在管理方向上,已由过去单纯靠行政管理向以法管理转变。在管理方式上,年初,结合干部大下基层,市计生委把全委干部分成 8组,采取按责任区分片包干,进村、进委、入户、摸清情况,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指导工作。市计生委的领导分别深入两县,抓重点指导工作。
【宣传教育工作】 1990年组织开展《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简称《条例》)的宣传学习,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2月1日《条例》颁布实施,市计生委和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宣传贯彻 《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之后,全市组织了800多个宣讲团进行宣传,办骨干培训班2 000多期,培训5万多人。召开各种座谈会、报告会4 000余场,20多万人受到教育。萝北县政府一次组织22台宣传车,先后到11个乡镇宣传。矿务局机电总厂组织一支14人的宣讲团跟班宣传。东山区、萝北县还自筹资金,购买了音像设备,努力使宣传教育有形、有影、寓教于乐。
【技术服务工作】 1990年加强了对技术服务工作的领导。市、县、乡技术服务站(室)建设收到了成效。两县各乡及市郊红旗乡等都成立了服务室,技术服务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市计生委先后28次派出手术小分队,深入两县农村和市郊各乡村服务上门,共落实节育措施1 715例,人流2 225例,上环4 600例,组织妇检 11 000多人次。为了更好地做好超前服务工作,年初,市计生委召开了药具工作会议,改进了供应办法。按照国家和省计生委的要求,采取了双轨制供应,即在国家计划部分实行无偿供应,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缓解了供需矛盾。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到1990年末,各县、区、乡(镇)及各大企事业单位都相继成立了协会组织。全市有各级协会 785个,会员13.5万人。这些协会组织活动在广大群众之中,积极帮助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抓统计工作和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形成了群抓群管的大好局面,发挥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陈堂诗)
【南翼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效果显著】 向阳区南翼街道办事处管辖振兴桥至石头河大桥, 东至排水沟,西至选煤厂——新一矿铁路地域, 10个居民委,人口16 673人,其中流动人口(未落常住户口人员)766户,2 737人,占全区流动人口的 58%,占南翼办事处管区总人口的16.4%,在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 727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633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 23%。流动人口来自四面八方,来因各异。这些户口不在本地,又多为无固定职业的俗称“三无户”,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之一。
南翼地区是:无职业的多,“两栖”游民多,自建房多,出租私房的多。流动人口正是奔着出租私房多的特点,大量流入该地,租借买房居住。南翼办事处在区政府领导下,本着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区与办事处,办事处与居民委层层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办事处与居民所在单位互通信息,特别是加强居民住户的夫妻一方有工作单位,一方无户口的计划生育信息,做到单位包职工,街道包家属。办事处和各居民委都建立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计划生育协会。全办有协会会员 135人,分布全地区,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信息网络。办事处协会,由书记、主任李玉杰担任会长,成员有副主任、派出所民警、法庭人员、委主任、驻地区单位的负责人。委协会由委主任担任会长,成员有居民组长、积极分子、三无户代表、包片民警等。办事处和居民委对所有居民进行调查登记,掌握流动人口的就业、居住、生育状况。根据流动人口的流动特点,居民委每月逐户核查一次,办事处每季度逐户核查一次,区计划生育办和办事处半年组织会查一次,达到掌握情况切实可靠。还建立了流动人口居住要“挂条”,委干部对流动人口户的走访等制度。办事处组织了40名计划生育宣传员,其中有18人是常住的流动人口妇女,对他们进行政策业务培训,使其以身作则并积极帮助政府对流动人口管理、宣传教育、信息反映等。为使计划生育国策深入人心,党支部组织计划生育知识竞赛,经常出刊墙报板报,张贴标语,组织文艺演出,进行宣传教育。
为使计划生育工作有组织、制度上的保证,切实落实计划生育措施,在区政府和区计划生育办的指导下,办事处、居民委与房屋出租者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外来人员(流动人口)要求租房的,房主要向居民委挂条,否则不准提供住房;对知情不报,掩护超生人员并为其提供住房者给予罚款。合同不仅保证了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全部准确掌握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怀孕信息比较困难,动员采取措施的工作更加困难。居民刘素坤已有2个孩子,又怀孕了,反复工作月余不能凑效,并声言要搬走。待到妊娠7个多月,办事处加强思想工作,采取果断措施,为了手术安全,由计划生育干部高金香,委主任姜海波等赔同去佳木斯做了引产。为减轻手术者的经济负担,区计划生育办补助 180元。凡生活无来源或生活很困难的三无户,施行手术者,区计生办给予适当补助。
1990年,南翼办事处管区内,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有32人作了引产和人流手术,采取计划生育措施者102人。管区内的流动人口,只有1人计划外超生。该超生妇女是在外地怀孕,又在外地生产,后回到管区内的。
(志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