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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殡仪馆

鹤岗市殡仪馆



  【鹤岗市殡仪馆】 鹤岗市殡仪馆座落在市区东 6公里处。此处地域开阔,交通方便。该殡仪馆为1983年始建,1984年10月使用,红旗路中段东侧的原火化厂同时废止,此后,新建的殡仪馆,每年都有新的建设项目。至1990年,已建设成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殡仪馆。
  1990年共有存放骨灰的“安息堂”5栋(其中2栋为1990年所建),追悼室 1个,休息室11个,水泥面停车场2个,植树11万株。1990年新建成1栋祭悼室。院内树木有丁香、桃红等花树,有松、杨、榆、柳风景树及200 余株果树。至1990年共存放骨灰盒 1.4万个。殡仪馆被评为市绿化先进单位。
  为美化殡仪馆的环境,在烈士纪念碑前建桥 1座,待引桥全部建成后,修塘取水。庭院中心建花坛,种花草树木。为适应民间习俗,建凉亭 2座,命名为千古亭和欣慰亭。整个殡仪馆占地10垧,1990年完成了铁围栏的建设。
  殡仪馆的服务项目,备有殡葬车,为死者洗尸、穿衣服、整容、消毒、冷冻、火化及提供追悼场所等。新建的祭悼室,供前来祭悼的人为死者摆供品等用。殡仪馆规定,凡纸马、纸牛、纸人等迷信用品,禁止在馆内焚烧。每年清明节,殡仪馆接待祭悼者万余人,前往殡仪馆的各种车辆达数百辆。为保证清明节安全祭悼,市民政局全体干部,参加殡仪馆的各项工作,秩序井然。
  市政府号召人民实行殡葬改革,推行火化。各单位也都支持职工为死者实行火化。报纸每年都有平坟启事的公告。凡拒绝火化实行土葬者,一经有人检举,有关部门便进行追究,并进行火化。近几年来,实行尸体火化已形成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