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
绥滨县
【概况】 绥滨县2005年居民总户数63 585户,总人口187 498人(男95 285人,女92 213人,非农人口95 460人)。其中,县属人口 131 728人,(男66 859人,女64 833人,非农人口40 838人),国营农场属人口55 770人(男28 390人,女7 380人,非农人口56 422人);全县总面积3 335平方公里(约500万亩),其中县属面积1 789平方公里(约255万亩),国营农场属面积1 546平方公里(约245万亩)。松花江、黑龙江由南、北境横贯东西。境内无山无石,地势平坦,西部海拔63米,东北部海拔52米。境内河流泡沼纵横,地势低洼、间或有零星高地。
中共绥滨县委员会
书 记 马智凯
副书记 杨贺新 周文福 王学科 李世根 韩秀琴
绥滨县人大常委会
主 任 李忠国
副主任 张立嘉 宫奎明 杨俊有 李金良
绥滨县人民政府
县 长 杨贺新
副县长 赵兴彬 谢殿才 刘宗胜 潘云波 石泰安 周茂林
政协绥滨县委员会
主 席 高崇武
副主席 何清斗 崔国成 张相利 于继祥
【经济概况】 2005年,全县地区总产值完成66 377万元,同比增长5.6%。其中,第一产业完成31 086万元,同比增长5.7%,第二产业完成 5 521万元,同比下降4.6%,第三产业实现29 770万元,同比增长7.5%。地方财政收入实现 4 450万元,同比增长127%。农民人均纯收入2 762元,同比增长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 350元,比上年增长1.2%。
【农业】 粮食生产又创新高。粮食总产量达到4.37亿斤,比上年增加0.17亿斤。绿色作物种植36.2万亩,实现以绿增值 1 100万元;水稻、大豆等有机食品通过日本、欧盟认证,可直接对其出口。畜禽饲养总量增加,畜牧业增加值 8 310万元,比上年增长2.1%。农村劳动力转移稳步推进,全年转移劳动力8 898人,输出劳务收入2 600万元。
【工业】 工业项目总投资额达到 1 800万元,重点实施了肉牛、肉羊屠宰加工、食用酒精加工,利群多元素化肥、空心砖和盛蕴热电公司热网改造等工业项目,遏止了工业经济下滑的势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利税40.5万元,比上年增长13%。
【民营经济和第三产业】 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1.3亿元,比上年增长13%;上缴税金1 785万元,同比增长5%。积极引导服务、医疗、家电、通讯等11家民营大户,新建了 “民业联盟”协会,形成了民营企业联合体。积极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发展了通讯、餐饮、保险、信息咨询和社区服务,加快了现代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
【招商引资、对外开放】 招商引资工作有了较大进展,向上争取资金 2.3亿元,市场招商额 5 000万元,均创历史新高。抓住“看项目、找差距、促发展”活动的有利契机,先后到杭州、北京等发达地区,以各种形式开展招商活动,拓宽了招商领域。实施和推进了绥名公路、绥普公路、城镇供水二期改造、奥里米遗址保护等28个重点项目,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对外开放力度加大,重点扶持了云峰经贸公司和宏达经贸公司,助其申办了化肥进口经营权和粮食出口经营权,拓展了对俄贸易空间。绥滨县与北京市朝阳区金盛乡结为友好县乡、县人民医院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垂杨柳医院结为友好医院,提升了对外合作交流的层次。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了城乡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通讯以及住宅开发、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了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城镇绿化、美化、香化、硬化工程建设,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39亿元,同比增长 25.2%;城镇绿化率达8%,城镇道路硬质化率达到34.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63%,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29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16.4平方米,均比上年有较大提高。
【科技、卫生和文体事业】 深入实施“科技兴县”战略,科技进步贡献率达45.6%。2005年实施市级科技项目4项,其中“专用优质大豆亩产250公斤高产攻关项目”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实施 3项省级科技攻关项目,其中“黑龙江流域绿色水稻可持续发展生产综合技术研究与示范”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2005年7月1日正式建成开通了绥滨县科技信息网,信息网络建设又上新台阶。
积极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深化了课程改革,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幼儿入园率达到70%,比上年增加了 5个百分点;全县在校学生15 259名,其中:小学生7 163人,初中学生5 976人,高中生2 120人。在高考中,重点本科34人,比上年多17人,提高了100%;普通本科125人,比上年多47人,提高了59%。中考成绩也十分喜人。全县参加中考学生 942人,其中600分以上的60人,最高分642.5分。积极稳妥地推进了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校长竞聘,教师竞聘,分流人员安置都顺利完成。通过改革,本科文凭教师由原来的15.4%提高到19.6%,专科文凭教师由原来的47.8%提高到52.3%;教师平均年龄由43.2岁下降到40.3岁。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初步完成,卫生医疗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改善。农村医疗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有64 717名农村群众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农村人口总数的73%。其中,有20 772人在合作医疗中受益,占参加合作医疗人数的3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54%。以内,稳定了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总数为 1 200人,人口出生率为6.29‰,同比下降了0.67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6.17%,计划生育综合节育率92.10%,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0:113。人口发展基本走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出生人口性别趋向合理的良性循环轨道。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为2 368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金31.7万元。
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全年在省市电台、电视台发稿 311篇;加快了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步伐,完成了城镇光纤网络改造一期工程,建成了自成一体的MMDS微波发射前端。群众文化活动十分活跃,文艺创作再创辉煌。在“黑龙江省希望艺术大赛”中,绥滨县11人获金奖、3人获银奖,获奖率100%,文化馆辅导教师获“优秀教师奖”, 县文化局获“优秀组织奖”;在中国文联主办的“第13届中国书画艺术节全国少儿书画大赛”中,绥滨县 9名参赛学生均获二等奖,文化馆美术辅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内建成 4 200平方米现代化体育馆,结束了绥滨县无大型体育场馆的历史。县速滑运动员第 6次获全市小学组团体第一名;在全省少年组摔跤比赛中获 3金、2银、5铜的好成绩;在全省象棋比赛中,获职工男子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五名;男子乒乓球队获全市乒乓球比赛团体第三名。
【改革工作】 企业改组改制工作顺利推进。完成了县货运公司,农村信用社及 8户粮食企业改制,推进了县燃料公司、医药公司、供销社改制,使全县企业改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及教职工实行全员竞聘上岗,提高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建立了县乡财政四级联网机制,全面建立了“乡财乡用县监管”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实现了乡、村财政新旧体制的平衡过渡。完善了财政资金发放办法,在全省率先推行了遗属补助由银行统一发放,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
【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和社会保障】 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全社会破除陈规陋习,树文明新风,树立了绥滨人的良好形象。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全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0件,办理县政协委员提案60件,办理答复率达100%。顺利完成了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展了基层民主,巩固了村级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四五”普法等项工作,提高了全民的法律意识,北岗乡司法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司法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综合破案率达 60.7%,维护了绥滨一方平安。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和处理了各类矛盾,信访处理率达 98%以上。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大力开展了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地杜绝了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年共发放社会救济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养老金共计1 600余万元。通过向上争取和多方筹集,共发放并轨资金6 400万元,全面完成了6 500名国有企业职工的并轨工作。积极开发就业渠道,全年实现就业473人,再就业2 698人。
【为民办实事工程】 投资2.6亿元的绥名公路建设工程开始施工,完成了总投资2 352万元的绥普公路建设工程。筹资1 160万元,实施了城镇供水 2期改造工程。投资1 000万元,建成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青少年校外活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场所。完成了投资 540万元的松滨大街绿化、振兴大街改造、滨北路中段和光明路改造工作,提高了城市化水平。投资 1 800万元,进行了县客运中心、县人民医院住院处、第三小学教学楼、绥东镇明德小学、忠仁镇中心校、农贸市场长青街地下排水工程建设,同时完成城镇房地产开发 4.5万平方米、农村康居工程 4.6万平方米建设任务,使城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特别是完成了松花江公路大桥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该项目已被列入《黑龙江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理顺了煤炭资源权属,明确了开发思路,为下一步煤炭资源的开发打下了基础。
【党建工作】 全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逐步实现了制度化。制定了《绥滨县加强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绥滨县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县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了以“学习创新好、民主团结好、勤政为民好、清正廉洁好”为内容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落实了《绥滨县争创“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实施方案》。完成了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相关制度,为扩大党内民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奠定了基础。继续推行重大事项票决制,健全、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继续完善了领导干部差额选任制保证了选人用人质量。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将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对2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审计,离任审计达100%。全县有402个基层党组织,6 754名党员参加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有62名农民党员被培养成致富能手,25名致富能手被培养成党员,184 名致富能手被选进村“两委”班子。13名村村大学生志愿者担任了村委会副主任职务。全年共发展新党员92名。
【公检法司工作】 绥滨县公安局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放在首位,不断加大打击“法轮功”、“东方闪电”等邪教组织的力度,加强对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在春节和“两会”期间,出动警力 271人次,警车84台次,对清真寺,出租屋、清真餐馆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未发现新疆人和“法轮功”、“实际神”的活动。诸警联动,多警协同、整体作战,全方位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85起,破获99起,综合破案率为53%。其中,破获特大案件 4起,破案率为50%;重大案件破获29起,破案率为30%;破获一般案件66起,破案率80%。共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81人,抓获网上逃犯14人,打掉犯罪团伙5个。收缴脏款脏物折合人民币118万元。将治安防控作为重点,实施了3项治安防控措施。一是狠抓巡逻防控,二是坚持以“巩固周边”为策应的堵截链条,三是落实防范措施,提高防范能力。全年共受理治安案件392起,查处382起,查处率为97.4%。查处违法人员 452人,其中警告81人,罚款244人,行政拘留127人。受理经济案件10起,立案 2起均告破,协查经济案件8起,协助金融部门清理不良贷款20余万元,协助税务部门追缴税款25万余元。
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惩治刑事犯罪。受理贪污受贿案件 4件5人,立案4件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3万元。受理渎职侵权案件 2件2人,立案2件2人,移送起诉2件2人。受理提请逮捕案件45件59人,其中,批准逮捕41件52人,做出不批准逮捕4件7人,准确率均达100%。法定时限办结率达98%。受理各类起诉案件53起79人。
法院以稳定社会秩序为己任,共审结各类案件 967件,结案946件,综合结案率为97.8%。其中,刑事案件结案61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结案19件,民商事725件,结案727件 (含旧存案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结,非行政诉讼案件26件,结案25件,执行案件170件,结150件。在审判监督方面,办结再审案件 7件,结案5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件,结案率100%。接待来信来访13件,接待来访人员952人次。
司法行政工作顺应形势,开拓进取,规范发展,整合职能,为维护全县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