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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民政工作



  【城市低保管理】 2005年,全市共有低保对象90 216人,占非农比例 13.6%,低保对象月保障标准达到每人 130元,人均补差由原来的人均62.5元提高到现在的人均65元,达到省十项利民行动标准,全年发放低保资金 6 000余万元。今年在巩固应保尽保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了低保宣传,强化了摸底调查,实施了动态管理,加强了规范运作,落实了优惠政策。分类施保取得实效,2005年共救助贫困大学生 198人,发放保障金64万元。大病患者16户,救助金3万元。
  【救灾救济】 今年七月,我市突降暴雨,农作物受灾12 624公顷,受灾人口 5.3万人,倒塌房屋543间,各类损失总计23 084万元,为应对灾情,抗洪期间筹备帐篷350项,棉被2 200床,下拨口粮款186万元,救济缺粮人口1.8万人,下拨衣物9 000件,安排救助款6.5万元,救济伤病人口 550人。通过采购粮和资金救济等方式全部下拨到灾民手中,保证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社区建设】 我市的社区建设工作重点围绕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来进行,首先对全市133个社区的自身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较为系统的调查, 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已全部都有办公场所。目前,我市社区办公室最大的 300多平方米,最小的也有60平米,并已全部配备了微机、电话等办公设施。按照黑龙江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每年市区财政拿出565 680元作为全市500多名离岗居委会干部补贴,在全省13个地市中率先解决了离岗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问题。今年全市换届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187名委主任纳入补贴范围。
  【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先调整了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鹤岗市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鹤岗市政务公开检查验收标准》等,并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萝北县、东明乡、绥滨县、福兴乡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他们的典型带头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和村务公开工作,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面达到100%。乡镇政务公开面巩固100%,杜绝了假公开现象。
  【双拥优抚安置】 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民政部门始终把双拥工作的重点放在支援部队建设上,组织21家单位参加支援部队建设。于今年 5月26日一次性向边防连队捐款40万元,电脑17台,共投资55万元,实现三年帮建一年完成的目标。按照鹤民字[2003]60号《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今年我们革命伤残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的伤残抚恤金(保障金)及抚恤定补金提高标准的部分资金,全部补发到位。另外,民政局还协调有关部门,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将对全市老复员军人情况进行调查,解决了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去年共接收城镇退役士兵344人,截止4月中旬,共接收372人,城镇退役士兵338人,占安置总数19%。已安置人数占全部安置总数的54%。
  【民间组织管理】 今年对申请登记的社会团体严格审批,保证了社会团体登记的工作质量。今年上半年准予登记市本及农村专业经济学会4个,变更登记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18个,年检56个。对有问题的社团做出了限期整改或依法给予处罚的决定,从而规范了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的自身行为,促进了民间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 全市社会福利企业已发展到38家,实现产值 2 200万元,利税185万元。企业并轨已基本完成。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执行新婚姻法,全年结婚登记4 978对,离婚登记 1 320对,合格率100%;殡葬改革不断深入,通过教育和强制平坟,较好地遏制了土葬行为,全年火化尸体4 393具,火化率稳定在 98%以上。卧龙岗公墓销售近300穴,销售额达180余万元。十里河公墓销售300穴,销售额300万元。
  【福利彩票发行】 按照省福彩中心要求,在市区彩票站已饱合的情况下党组决定向城市周边幅射,今年各乡镇新增76个,全年共销售各种福利彩票7 05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76%,福利彩票的扩大发行,募集到更多的福利资金,有力地支持了社会福彩事业的发展。
  【民政事业基础建设】 按照省委十项利民行动的布署,整合乡村敬老院,在新华镇北侧投资160万元购置一所楼房,建筑面积1 400平米,占地6 610平方米,可容纳160位老人入住。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对原福利院进行改造,增加床位 120张,对城市“三无”老人集中供养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