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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做贡献】 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市委提出的工业立市、项目立市发展战略,各级工会深入实施“三大工程”,引领广大职工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市各级工会结合开展“看项目、找差距、促发展”活动,积极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仅市总工会本级就实现招商引资 967.5万元。全面启动六大基地建设和“项目建设年”劳动竞赛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立功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进步和发明创造等职工经济技术活动,激发了广大职工献身发展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促进了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2005年全市各基层工会共举办群众性劳动竞赛 134次,参加竞赛的职工达89 800人;举办岗位练兵32次,参加职工9 500人;双增双节实现9 110万元;提合理化建议 987件,采纳577件,实现526件,创价值1 052万元;小改小革实现项目 219项,创价值1 022万元。组织职工参加了全省非公企业职工计算机大奖赛,取得团体第四名,市总工会获优秀组织单位奖。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创争”活动在全市蓬勃开展。举办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爱我中华、立足本职、争做贡献”全市职工演讲赛、“移动通信杯”五一环城长跑赛、职工乒乓球赛和篮球赛等活动,充分展示了我市职工的风采。协助市政府圆满完成了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4 人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称号。大力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关心劳模生活,加强劳模管理,举办了劳模风采图片展,向部分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省级劳模发放了补助金,使一些生活困难劳模得到帮助。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印发了《关于落实全市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提高并规范了我市省级以上劳模待遇。此项工作在全省也是首创,得到省总工会的肯定。
【维权机制建设】 各级工会进一步加大了源头参与力度。配合市人大积极做好“一法一例”检查的跟踪问效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将“一法一例”纳入市委党校培训规划,2005年先后在市委党校两期处级干部主体班次进行授课。开展了“两法两例”万名职工答卷和“两法两例”法律宣传日活动。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落实职代会职权,全市职代会召开率达到 97%。加大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力度,与市委组织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六家单位联合下发了《鹤岗市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宣传贯彻《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对全市厂务公开工作和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筹备召开了全市厂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总结交流了厂务公开工作先进经验。继续抓好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签订和续签,落实工资集体协商谈判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协议企业已达93家,履盖职工5 000人,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已达402家,覆盖职工人数达10万余人。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力度,2005年,市总本级共接待来信来访280起,法律咨询216人次,劳动仲裁18件,结案率达100%,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6件。深入开展群众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全市135家单位、5.89万职工参加了“安康杯”竞赛活动。“安康杯”竞赛内容被纳入全市政府安全目标责任状中。加强工会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建设,对全市煤炭系统群检员进行了聘任和培训,共聘任群检员 1 592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职业病防治和生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关注困难职工群体】 各级工会认真落实省市委提出的“十项利民行动”,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不断为困难职工解难题、办实事。加强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建立了创业指导部,组建了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理事会,建立了特困职工定点就医、购药药店,使特困职工享受到减免相应费用待遇。开展了“寒门学子苦,自有真情助”特困大学生救助活动,开通了 “12351”职工维权热线,及时对困难职工给予救助和帮助。建立了新一工人村再就业市场和紫薇星、济公再就业技能培训安置一体化基地,培训安置了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和特困职工子女。继续推进第二轮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筹备召开了全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推进大会,制定下发了《鹤岗市第二轮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优惠政策》和《鹤岗市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抓好扶贫解困项目的启动工作,2005年,全市启动脱贫项目1 794个,启动率达100%;实现脱贫6 201人,脱贫率达 81%;安置就业5 862人;项目奖金投入328万余元。春节期间全市各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走访慰问资金及物品折合人民币120万元。
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元旦、春节两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了93户困难企业和 7 600户特困职工家庭,发放慰问品和慰问金累计达470多万元。办理《特困职工证》2 780个,形成了《特困职工证》使用情况的调查。建立健全了特困职工档案。推进工会劳动保障工作,关注职工就医难问题,共为16名参保人员办理了互助补充保险。为 5 120名女职工办理女性安康保险,为女职工特别是困难女职工减轻了经济负担。
【工会自身建设】 加大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力度,建立了全市工会组建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对新建企业组建工会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建立了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推进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提高了工会的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2005年,全市基层工会组织达到1 002个,增长率为11%,会员总数为175 511人,增长率为8%,已建会企业职工入会率达到 94%,农民工人会4 445人,增长率为25%,较好地完成了省总工会下达给我市的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任务。在全省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考核中,我市被确定为先进单位考核等次。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有 2个单位分别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称号,2 个单位获得省模范职工之家标兵称号,2个单位获得省模范职工小家标兵称号,8个单位分别获得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称号。对申报市级模范职工之家的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和命名。重新修订完善了《鹤岗市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使我市“职工之家”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继续开展了全市工会“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对全市基层工会“争先创优”竞赛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了半年和全年查评。推进工会协管干部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别向市委、市委组织部起草上报了《关于市属局处级单位工会主席同级副职配备的情况报告》。完成了工会干部三年教育培训计划,全年培训专兼职工会干部 312人。进行了市总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加强了各部室的工作,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和“女职工素质提升活动”,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女职工工作水平不断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