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联合会
【基层工作】 残联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使县、区残联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按照中残联任务目标要求,坚持农村、城市一起抓的原则,加强农村乡镇,城市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把社区的残疾人工作融入社会建设之中,使社区残人组织逐步建立健全,有效地开展了生活保障、康复训练、就业服务、维权、助残、文体活动等项残疾人工作,促进了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改善。目前,全市已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28个,全年共办理残疾人证 993个。中残联在2006年进行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黑龙江省被抽中22个县(市、区)其中我市绥滨县、向阳区作为被抽样调查的县区。按照中残联的要求,市、县、区成立了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扎实地完成好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
【康复工作】 白内障复明工作。组织两县、六区白内障患者筛查,组织病源,实施白内障手术 210例,为其中1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治疗。聋儿康复工作。利用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投入国家彩票公益金28 000元,资助了40名聋儿进行康复训练。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市区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利用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投入资金36 000元,对兴安区 1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药品救助。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在“助残日”前夕,市残联争取国家公益金项目,对贫困残疾人需要的轮椅、拐杖、助行器,盲表等多品种用品用具进行免费发放,总价值 2万元。《长江新里程》项目普及型假肢安装。共为11名残疾人安装小腿假肢,为14名残疾人安装大腿假肢,减免名种费用 4万余元。康复训练与服务。积极争取省残联康复部,为本市三个区的六个社区配发免费训练器材 114件,总价值90 000元,通过对这三个区康复器材的配置,强化了基层康复及服务设施建设,使辖区内的残疾人得到了经济实用,便利有效的康复训练。
【扶贫工作】 绥萝两县及东山区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使残疾人扶贫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开展“助残行动”,采取“帮、包、带、扶”和结对子等措施,开展“种、养、加”等项目,帮助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投入资金30多万元,帮扶贫困残疾人800人。争取康复扶贫贷款400万元。通过实施《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方案》投入国家专项彩票公益金25万元,萝北投入一部分资金为50户贫困残疾人改善了住房条件。
【教育和就业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黑龙江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和《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黑龙江实施方案(大学教育)》,建立了资助残疾学生数据库。全市普遍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入学率有较大的提高。残联领导多次与财政沟通协调,主动向主管市长汇报,初步确定全市财政拨款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财政做出预算,由财政定额拨款。其他单位和企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管理站征收。集中和分散就业工作,针对社会福利企业用残疾人这个有利时机,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积极安排有劳动能力的优秀残疾人到社会福利企业工作,全年集中安置68名残疾人就业,积极鼓励残疾人经商做买卖,提供优惠残疾人政策,使残疾人分散就业的比率有所提高。全年安置分散就业261人。
【法制建设和维权工作】 普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知识,按照省残联的要求,在市、县、区所属乡镇、街道、社区张贴残疾人权益保障知识宣传挂图,并做到有专人负责,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工作部的建设,积极开展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2005年,残疾人法律工作部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8件次,提供法律援助4件,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加大对《信访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加强对县、区残联信访干部的培训,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周活动。全年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 409人次,来电2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