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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秀丽
  【学习贯彻《党委工作条例》】 2005年,鹤岗军分区党委按照“三个熟知”要求,在抓好常委自身对《党委工作条例》学习基础上,组织团级党委书记搞好集中学习,逐句逐段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职责、程序和制度等内容,依法规范了党委工作。一是客观分析,找准差距。分区党委对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逐条检查,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发动基层党组织及广大党员提意见、征求了解地方党委政府的意见等形式,全面分析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查找并梳理出了分区党委存在的有时工作随意性大、议事过多过频、监督追究力度不够等 5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深刻剖析了原因,明确了改进方向。二是修订措施,完善机制。依据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对分区党委自身建设措施、党委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对与条例不相符的予以更正,对条例作出的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为规范党委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和制度保证。三是认真整改,严格规范。师团党委注重将条例的要求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推动能力建设,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在参加团级党委民主生活会时,分区常委与团级班子成员逐个进行了谈心、交换意见,重点讲评团级班子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一个团级党委,责令重新召开了民主生活会。
  【召开常委议军会议】 2005年2月1日,鹤岗市委常委在军分区召开常委议军会议。会议由市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刘国中主持,鹤岗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协、市财政和军分区共计15名领导列席会议。会议共有三项议题:一是听取军分区关于部队、后备力量建设情况的汇报;二是审议2005年鹤岗市后备力量建设工作安排; 三是研究解决几个具体问题。1、军分区办公楼维修改造问题;2、加强军地合力治边问题;3、调整精简期间转业干部安置问题;4、团职干部随军家属就业问题。鹤岗市委刘国中书记作了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