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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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侵权渎职案件41件47人,其中大要案25件31人,占立案数的60.9%;起诉40件43人,起诉率为91.4%;所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全部作了有罪判决,高于全省平均值14个百分点。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400余万元。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落实省人大《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组织全市科级以上干部 5 000余人参加《条例》知识考试;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个案预防31件,大要案预防18件,大要案预防率达到82%;先后在4个行业和系统开展了系统预防,对14项重大工程开展了专项预防;通过预防,向有关单位发检察建议函26件;深入到有关单位讲法制课39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次,有效地预防了职务犯罪。
【打击刑事犯罪工作】 把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作为首要任务,通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公平、诚信的经济环境和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全年共批捕各类犯罪案件320件437人;提起公诉510件726人,捕、诉准确率均达100%。
【诉讼监督工作】 共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21件24人,法院全部作了有罪判决,纠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4件4人。通过审查案件,依法追漏捕 3人,追漏诉6人;不批捕52人,不起诉4件4人。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刑事抗诉案件3件,法院都作了改判,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提出抗诉25件,其中法院再审17件,改判8件,调解7件。在查办监管场所干警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加强了对超期羁押和假释、减刑、保外就医的监督检察,维护了监改场所的秩序。
【涉检信访工作】 实施了“一把手”工程,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及时排查矛盾、变上访为下访;‘坚持领导包案制,做到包接待、包处理、包答复、包息诉;对疑难案件实行了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 214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3个,群众十分满意,实现了连续四年无涉检进省进京越级访。我院的经验被省委政法委转发推广,被省院评为“全省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先进集体”,并被推荐为“全国检察系统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先进集体”。
【人民监督员制度】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全面试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经各院考核和市院党组研究,并报市、县(区)人大审核,选任65名人民监督员,其中人大代表32人,政协委员17人,占 74%,其他16人。对14件“三类案件”全部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其中拟撤案 9件10人,占64.3%,拟不起诉5件5人,占35.7%。14起案件全部监督结案,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