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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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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取得新进展。2005年,全市个体工商业户达到24 721户,从业人45 100人,同比增长2%和7%; 私营企业户数达到1 131户,注册资金18.2亿元,同比增长35%和46%;发展外商投资企业2户,注册资金270万元,同比增长16%和12%。二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创出新佳绩。积极帮助鹤矿集团、电业局、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34户国有企业顺利完成改制工作。帮助二轻局、供销社、黄金公司等单位完成失业并轨工作。开展红盾帮千户助百企活动,全年共开展上门服务 895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72次,解决各类实际问题 320余件,先后16人次到省进京帮助企业办理相关前置手续。三是支持企业创名牌商标工作实现新突破。帮助“北国”、“龙江”、“鹤岗煤”三个商标完成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复审认定,促成“梧桐”、“龙水”、“实实”、“华滋” 4个商标评定为全省著名商标,使全市省级著名商标总数在一年内翻了一番。四是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业绩。实现招商引资1 174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引资任务。
  【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005年,全系统共开展了14项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 800余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案件1 357件,取缔无照经营546户,总案值373万元。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绩。帮助14户企业晋升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全市有 7处市场达到省级文明诚信市场标准,23名业户评为星级文明诚信经营者。积极开展企业信息数据库建设,完成10 000户企业、9 926户个体工商户、7 130户注销吊销企业信息录入工作。市场培育工作取得新进展。参与了市委“十一五”规划的讨论,并提出“根据产业特点、区域方位、产业基础培育市场”的意见,积极做好以人防三期工程为代表的消费品市场和石材市场的扶持和培育工作。合同监管工作水平有了新提高,共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8份,主债权额3.3亿元,抵押额5.2亿元,办理变更登记8份,注销登记 1份,现场监督拍卖6次,成交金额1 7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