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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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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监管】 食品综合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鹤岗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鹤岗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鹤岗市食品安全监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鹤岗市食品安全监管督察督办制度》。这些规定制度和工作目标,分别以责任状的形式,由市政府主管市长与各食品监管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签订,搭建起上下连带、左右关联的工作责任体系,建立了目标考核系统。食品市场秩序得到深入整治。协调工商、卫生、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食品市场的集中检查,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和公开曝光。敦促食品监督执法部门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5 530家次,查处案件 280起,涉案总金额240万元。未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食品市场秩序井然。
  【药品监管】 药品监管层次迈上新台阶。逐步改变了常规式监管方式,探索出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型效能监管途径,真正把监管与服务、监管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市、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489家次,医疗机构785家次;完成药品检验843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231批次;受理案件举报 395件,立案查结300起;取缔制假售假黑窝点16个;查获违法违规广告16件;上缴罚款29万元。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节奏加快。结合农村药品市场实际,研究制定了《鹤岗市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全市相关部门,形成了各级政府抓“两网”建设的格局。同时,把“三员一卡”制改为“两员一卡”制,对农村36名药品监督协管员、280 名药品监督信息员,授予药品经营凭证知情权、药品相关资料问询权、药品13常管理协查权。建立起两个大型药品配送中心,连锁门店发展到 113家,其中2005年新增市郊及两县农村门店27家。实施农村卫生所药房标准化建设,帮助设置硬件,引导完善软件,建立标准化药房40余个,有效改进了农民群众的用药环境。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使农民群众用上了与市民同质同价的药品。2005年 8月15日,市委刘国中书记对此项工作做出批示,“这件事抓的很好,时间不长,但已见成效。下一步最好多提供些农民买得起的安全药品”。
  【质量认证工作】 为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出台了六条支持地方药经济发展强力措施,打破以往就监管而监管,为罚款而罚款的工作格局,主动开展质量认证工作为优化药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药经济发展质量服务。完成了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哈星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认证:完成了九寿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一辰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华康医药零售连销有限责任公司、鹤泰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四户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完成了辖区县以下63户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对市区20家药品零售企业 GSP认证后进行跟踪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北药开发机遇,快速引领地方制药工业企业发展,组建起宝泉制药有限公司,预生产品种利福昔明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受理,降脂益肝胶囊、病毒清胶囊、益气生津茶准备报批。组织开展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战役,对医药代理商依法强制推行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人数达到1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