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煤炭工业
地方煤炭工业
地方煤炭工业
【概况】 2005年,市煤炭工业局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为重点,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看项目、找差距、促发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紧迫感,促进了全局工作顺利进行,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运销市场、煤矿技术改造和煤矿职工培训等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指标。煤炭产量计划450万吨,完成505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12%;煤矿技术改造项目计划60个,完成140个,完成年计划的233%;煤矿维简费用于安全生产方面投入计划1 600万元,完成2 778.2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74%;煤矿专业技术工种培训计划1 000名,完成3 011名,完成年计划的301.1%;招商引资计划2 000万元,完成2 07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3.5%:煤矿安全省下达目标为百万吨死亡率 8,全年实现1.79,比计划降低6.21,杜绝了瓦斯爆炸事故和三人以上死亡事故。全年没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煤矿安全监管】 在建立健全煤矿安监机构和完善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行业部门监督管理、办矿主管部门日常管理、煤矿自身管理的三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理顺职能,明确责任,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继续坚持市政府主管市长的煤矿安全调度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工作的实际问题;继续坚持对煤矿跟踪排查,有效地整治了各类重大隐患,控制了煤矿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是理顺体制,强化煤炭监管部门对煤矿的安全监管。采取强有力措施,将各区政府派驻煤矿的特派员上收进行集中管理,组建了区级煤矿安全监察中队。把 100名监察员再分为32个检查组,加上市局安全监察大队的20个检查组,实现了平均每两天对全市煤矿检查一个循环,做到了对井下工程进展跟踪监管,使煤矿安全监管取得了主动权。六个区级机构人员已经全部配齐,交通工具、办公设施也都全部完备,职能作用明显好于去年。二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集团(公司)的集约监管。全市现有15个煤矿集团(公司),这些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占全市煤矿总数的 55%。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集团公司在安全工作上要自觉接受辖区政府的领导,同时也要接受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并强调每个公司要配备一名专职副总经理分管煤矿安全工作,配齐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15个集团公司全部配齐人员和专业监管干部,建立健全了安全监管机构和各项制度,有效地发挥了作用,所属的61个矿井现场管理比实行集约化管理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三是发挥行业部门系统排查的作用,对煤矿各类安全隐患跟踪问效。市煤炭局监察大队制定了工作流程图,对监察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每月上旬开展全市煤矿“一通三防”系统排查和矿井标准化检查活动;中下旬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对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跟踪问效。每天各检查组下井前统一出发,升井后全部参加班后汇报会,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内业人员把每一天的情况整理后输入电脑备查。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后,杜绝了漏检、空检现象,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煤矿的工程进展和安全生产动态,对消除隐患,预防事故起到了实实在在的作用。四是认真做好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监控系统隐患预报的作用。市煤炭行业部门把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纳入到安全考核目标管理体系之中,加强了对监测监控中心的管理,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全年发生瓦斯超限报警 163矿次,一氧超限报警38矿次,对于这些预报隐患都及时派出专人妥善地予以排除,有效地控制了瓦斯爆炸事故和一氧事故的发生。五是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对易发生事故的重大隐患矿井实行专人负责,重点监管。把高瓦斯、易发火的矿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监管人员从加强技术管理人手,对分管的每个煤矿都提前进行矿井资料图的上下对照,仔细分析研究井下旧区、旧巷存在的隐患,并登记造册,形成档案,随时掌握煤矿实际进展与旧区、旧巷的关系,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办法,做到了先探后掘,先探后采,超前预防,最大限度的排除各类事故隐患。
【煤炭运销市场管理】 一是清理整顿煤炭市场,打击非法经营,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组织了各煤炭稽查所分片包干负责的办法进行清理,以市政府办公室形式下发了文件,制定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会同市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及治安大队,进行了联合行动,从新华南部至北大岭兴山区,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检查,共检查煤场167处,煤矸石加工粉碎场9处,对非法经营事实清楚的5处煤场和2处矸石粉加工场,依法进行了处罚,对 8处已处罚过的煤场下达了限期清退通知书。二是认真做好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年检工作,巩固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全市79户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场检查了煤炭经营企业的发运站台、储煤场地、办公场所,查看了企业的财务帐目,对企业销售收入、利税、纳税、经营数量等情况进行了细致地检查,对符合年检条件的材料报省审验。经过年度检查和省审验,全市共有71户煤炭经营企业通过年检验收,8 户煤炭经营企业被取消煤炭经营资格。三是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小煤井。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局党委的安排对非法开采加大了打击和捣毁力度,不断加大对已关闭矿井地区的监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在治安大队的配合下,开展了经常性的专项打击行动,采取了白天检查监控夜间突击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媒体上公布、使全社会都参与监督等办法,对非法开采的,发现一处,打击捣毁一处,并严加看守,防止死灰复燃。先后摧毁了65处非法小井,其中立眼井42处,平峒3处,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2个黑业主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坚持定期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对《煤炭法》、《煤炭经营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作到了依法行政,依法处罚,进一步促进了煤炭执法的规范开展。
【煤矿技术年检资金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煤矿技术管理工作,促进煤矿健康发展,市煤炭局对六区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技术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工程师配备,技术档案管理,作业规程、安全费用和维简费技术项目申报情况。通过检查,使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召开了全市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动员大会,下发了鹤煤发[2005]17号《关于对2005年生产矿井生产许可证进行年检的通知》文件,对年检工作的时间、程序内容、要求及标准进行全面具体安排,在煤矿及区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检和合格基础上进行复检。各系统检查人员在井上、下检查和内业审查时严格对照标准,该封的就封,该停的就停,切实地把年检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对年检不合格的 2家煤矿进行了封停处理,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全市有 101家煤矿生产许可证通过了省里终检,年检手续已办理完毕,其余10家正在积极上报年检材料。加强对安全费用和维简费项目评估论证力度。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资金全部用到煤矿的安全费项目和维简费项目上,全面提高煤矿安全装备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加大对安全费用和维简费项目监察监管力度,对虚报专款不专用等情况,坚决做到封停,直到合格为准。通过加强安全费用和维简费提取使用管理工作,有效地提高了矿井防灾、抗灾的能力,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创造了有力条件。
【煤矿安全培训】 市区两级培训中心狠抓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学员的考试合格率大幅提高。在教学管理上,严格按照省颁布的教学大纲和全国统一教材,根据教学要求,制定科学的授课内容,针对煤矿职工的实际,授课内容尽量做到通俗易懂,使煤矿职工听懂、学会、记牢以达到岗前培训的目的,并严把培训考核关,对不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绝不允许上岗作业。在调学上,深入煤矿进行持证摸底工作,进行编排调学计划,针对煤矿重要工种,重要岗位重点优先安排,使其保证持证上岗率,确保安全生产,全年举办培训班19期,38个班培训煤矿职工3 011人,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培训任务。